企业生存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当前经济形势下,如何为企业提供更便利的市场条件,成为各地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重点。四川省政协委员刘宁从法律工作者视角,围绕营商环境建设的内涵提出了系统思考。刘宁认为,优化营商环境要把企业发展的三个关键环节保障好。第一是“门好进”,对应企业开办是否便捷,反映市场准入的开放程度。第二是“事好办”,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体现政府服务的效率与质量。第三是“能退出”,常被忽视却同样关键,意味着企业能够顺畅退出市场,对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资源配置至关重要。围绕企业完整生命周期,破产制度是不可缺少的一环。破产制度不仅是企业遇到困难时的救济工具,也是稳定市场信心的重要制度支撑。刘宁指出,“破产制度守护的是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终点,而该终点正是市场信心的起点”。这句话揭示了破产制度的双重价值:一方面为困境企业提供重整再生的机会,另一方面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明确的预期与规则。四川破产制度改革上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刘宁分享了一个案例:一家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因债务危机陷入破产清算风险,当地破产法庭依法适用重整程序实施纾困,最终吸引多家投资人参与,资金、技术、人才和订单相继进入,企业实现恢复发展。该案例表明,规范运用破产制度不仅有助于挽救优质企业,也有利于提高债权受偿率、稳定员工岗位,实现多方共赢。即便部分企业最终进入破产清算,其生产要素也不会闲置。土地、厂房、知识产权等资产可通过破产财产处置得到盘活,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撑。近三年来,四川省法院受理并办理破产案件总数超过3000件,既帮助一批企业走出困境,也加快出清“僵尸企业”,推动市场有序出清、优胜劣汰。良好成效的背后是多方合力。法院专业化审判持续推进,府院联动使破产办理更顺畅,更重要的是企业观念的变化:从过去谈“破”色变,到逐步理解并接受“先破后立”“不破不立”,体现出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持续进步。
营商环境优化,既要在“入口”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也要在“出口”建立清晰、顺畅、可预期的退出通道;把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关键环节纳入法治轨道,让救治有路径、出清有规则、要素能流动,才能形成稳定预期、增强市场信心。面向未来,以制度确定性对冲经营不确定性,仍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