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法院给大伙儿端了一顿热腾腾的“干货大餐”

12月2日这天,天津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给大伙儿端上了一顿热腾腾的“干货大餐”。跟天津海事法院一起搞的第十二讲《国际货代业务法律风险防范》准时开播,当时直播间里挤进去了快700人,最后统计下来回放量也冲到了2000次。主讲的张良法官把FOB下面货主的权责、货没人提要付多少钱、集装箱超期费能定多少、电放提单的坑在哪、疫情时的额外费用能不能算不可抗力这几个大伙儿最操心的事儿,全都掰开揉碎地讲透了。 大家伙儿听完直嚷嚷没听够,课后还要去后台要课件回来再看几遍,可见需求有多迫切。 咱们接着往下说,这场直播其实就是给大伙儿画了张从接单到收款全程的“避雷图”。 第一招先看人:“资信调查三分钟,纠纷成本省三年”。张良法官特意提醒大家,接单前千万要仔细核实客户的底子好不好、之前有没有拖欠过钱、港口有没有信用问题。要是不把好这关,让那些皮包公司钻了空子把风险转嫁到咱们货代头上,那就太冤了。 第二招要留凭证:“口头承诺”不如“白纸黑字”。法官给了个模板建议,合同里得把“发货人”和“契约港托运人”这两个词写清楚;电放费谁来掏、疫情附加费算不算不可抗力这种事,都得提前在合同里备注好。真到了打官司的时候,法院肯定是先看白纸黑字的书面证据。 第三招对付高频风险:FOB、没人提货、超期箱费一次说清。要是FOB条款里是卖方指定货代,那货物其实在卖方手里掌控着,但买方往往以为货代是自己人,这时候最容易出现无单放货的事儿。法官建议咱们在合同里加上一句“只提供运输服务”,再把托运人的委托书复印件好好留着。 还有目的港没人提货这事儿,费用像滚雪球一样越积越多。港口堆存费是每天都在涨的,法官提醒咱们得提前跟收货人定好提货的时间点,并保留好催他们提货的记录。过了免责期后,咱们就能直接找收货人要这部分堆存费。 至于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嘛,各地港口定的上限都不一样,咱们得先去查查当地的港规。要是客户死活不肯给钱,咱们可以赶紧去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把集装箱锁定住免得费用继续往上加。 第四招化解纠纷:调解优先打官司兜底。法官给了个“三步走”的法子——先试着调解、再搞仲裁、实在不行再去诉讼。好在天津海事法院那边专门设立了多元化解机制来帮咱们解决问题,据统计成功率能达到70%以上呢。 接下来咱们再看几个最新的热点案例:电放提单的风险在哪儿?货代有时候就光凭个“电放通知”就把货放了,结果收货人提了货又后悔说“通知是伪造的”,最后法院判货代承担了无单放货的责任。法官提醒咱们在电放之前一定要核对一下通知方和收货人是不是一个人,还得把发的邮件底稿给存下来留底。 再说说无单放货的抗辩理由:疫情期间港口都封了,承运人经常拿“无法交付”当借口想免责。但法院可不认这个理儿,认为承运人没尽到合理谨慎的义务,照样得担责。法官建议咱们疫情期间提前跟收货人确认好授权委托书的事儿,还要把港口封航的公告给留下来备用。 直播结束后协会那边也没闲着,秘书处把大家提的问题都给汇总了一下弄出了份《FOB十大法律疑问清单》。比如卖方指定货代后买方不付堆存费咋办?电放通知被人篡改了谁该去举证?疫情附加费能不能列为“不可抗力”?无单放货后能不能把货款追回来……法官以后会在一对一答疑里把这些问题一一给大伙儿解答清楚。 最后咱们说说后续的安排:这场宣讲的视频已经上传到协会官网的“教育培训”板块了,会员朋友们随时都能点开回看。协会还打算联手海事法院推出个“线上问诊”的专栏呢,每个月搞两期法律答疑活动,专门解决运价、滞箱费、扣押等大家平时遇到的高频痛点问题。这招一出肯定能让天津口岸的货代企业走得更稳、更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