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预报台30日16时依据《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发布海浪蓝色预警,这是今年冬季以来我国东南沿海首次针对近岸海域启动的波浪灾害预警。
气象监测显示,东海低压系统与南下冷空气在北纬26度附近形成气压梯度,导致海面风力持续增强,预计31日白天将形成大范围风浪区。
此次海浪过程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影响范围集中,东海南部及台湾海峡浪高将突破4米,达到国际标准的"巨浪"等级;二是近岸浪高增幅明显,浙闽沿海浪高较平日升高1.5倍以上。
专家分析指出,12月下旬正值天文大潮期,叠加气象因素易形成"风暴潮三碰头"现象,虽本次未达橙色预警标准,但仍需警惕次生灾害风险。
受影响海域涵盖我国重要航运通道和渔业作业区。
数据显示,浙闽沿海每日有超过5000艘渔船作业,宁波-舟山港、厦门港等核心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占全国总量近三成。
预警发布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已启动24小时应急值班,浙江省海事部门对三门湾、乐清湾等半封闭海域实施动态交通管制。
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首席预报员王斌表示,本次海浪过程持续时间约18小时,建议采取三级防御措施:远海作业船舶应避开巨浪区航行,近海养殖设施需加固锚缆,滨海旅游景区需关闭危险区域。
值得注意的是,台湾海峡因狭管效应可能出现短时狂浪,途经该区域的国际航线船舶需特别注意。
从气候背景看,拉尼娜现象导致今冬西太平洋水温较常年偏高1.2℃,加剧了海气能量交换。
中央气象台预测,2024年1月上旬还将有两次冷空气过程影响东海海域。
海洋防灾减灾专家建议,沿海地区应完善"预警-响应-评估"闭环机制,特别加强对中小型渔船的动态监控。
海浪预警的意义不在于“有没有风浪”,而在于提醒各方把不确定性前置管理。
面对季节性海况波动,越早落实避险措施、越细化现场管控,越能把潜在风险压降到最低。
对海上生产与沿海管理而言,守住安全底线、强化预警响应,是保障通航秩序与民生供应、维护沿海稳定运行的必要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