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徽商银行的案子终于开庭了。余某和刘某这对损友因为盗用别人的身份办卡,给自己弄了30多张信用卡,然后狂刷了12万多元,结果被抓了个现行。他们当时真是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就是找熟人骗身份证,然后堂而皇之地跑到银行去办卡。直到2012年5月到11月这半年时间里,余某靠着伪造的教职工资料,刘某则拿学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骗得银行信用破产。 法官查清楚了,余某手里握着30张信用卡,里面有13张被他给恶意透支了120200.73元。好在他还算识相,案发后直接找萧县公安局退了7万元赃款。法官看他自首又退钱,就酌情从轻发落了;而那个在背后指使的刘某就惨了,被认定是从犯。 最后在2015年10月判决下来,余某被认定犯了信用卡诈骗罪,判了五年有期徒刑,还要罚15万元;刘某也被罚了三年六个月,外加8万元罚金。两人骗来的12万多块钱被全部追缴回去了。 《刑法》196条第1款说得很明白,用假证办卡或者恶意透支都属于诈骗。按法律规定数额较大的,就得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要罚2万到20万元。这两人的行为完全对上号了。不过因为退赃了情况不一样,所以余某是顶格判了五年和15万罚金;刘某算是个从犯只判了三年六个月和8万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