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这个意见给大家定下了一些重点任务,就是要在公共政策制定的时候,充分考虑孩子们的视角。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的魏义方专家解释说,“1米高度”就是把孩子们的角度体现到政策法规制定、规划计划编制还有公共资源配置这些方面。这个意见里还有一些具体措施来推动儿童友好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给公共政策制定考虑儿童视角是给政策制定注入新鲜血液。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温州市、常州市、扬州市、济南市还有郑州市已经这样做了,它们把“柔性概念”变成了“刚性要求”。这个意见还提到把“1米高度”的视角引入到规划和建设中,比如在国土空间规划还有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里。衢州市已经开始做重大事项儿童影响评价指引,而东莞市也在重大项目决策中引入了这一机制。通过这种方式来保障孩子们优先获取公共资源。在这次中国政府机构发布的意见里明确要将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儿童视角体现出来。“1米高度”代表了孩子们的视角和需要,在这次发布的文件中要求公共政策制定考虑孩子们的角度。一些地方已经在为孩子们的利益考虑了,比如温州市、常州市还有扬州市这些地方都制定了一些法规促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还建议各地方政府要广泛听取孩子们还有他们的监护人的意见来保障他们的权益。 这次发布的意见也提出了一些机制来促进儿童友好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政府会加强对儿童友好项目的统筹管理与协调支持。例如支持各地方政府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到民生实事清单里。 政府会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来提高公众对儿童友好建设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比如利用一些节假日举办开放日活动,还有设置儿童友好主题的公益活动。还有就是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和经验分享互鉴。比如通过亚太区域峰会等平台进行对外宣传推介。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次发布的《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的魏义方专家做出了解读。他提到这次意见是为了推动公共政策制定考虑到孩子们的角度。 在这个意见中明确要求要在公共政策制定时把“1米高度”的视角体现在政策法规制定、规划计划编制还有公共资源配置这些方面。 这次文件里还提到了一些具体措施来推动儿童友好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比如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制定地方性法规来促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还有一些措施包括将公共资源优先满足孩子们的需要、引入儿童影响评价机制等等。这个文件也鼓励各地广泛开展儿童友好建设工作,并且将推进情况纳入到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评估当中去。 另外还有项目推进机制、经验推广机制还有宣传交流机制等具体措施来促进儿童友好建设工作不断完善。 总之这次发布的文件为我们提供了明确指导方向和具体操作方法,帮助我们更好地实现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这一目标。(作者魏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