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某置业公司给a电梯公司付了货款40万,结果对方没按时交货,公司就把合同给解除了。到

2023年11月16日,信阳某置业公司给A电梯公司付了货款40万,结果对方没按时交货,公司就把合同给解除了。到了2023年12月11日,这笔账就算完了。到了3月9日这天,该置业公司的老板牛女士上班了,因为之前的财务离职了,她手头的资金比较紧巴,好不容易凑齐了232000元的电梯款。牛女士看了一下历史转账记录,发现两家公司名字差不多,根本没留神就把钱转给了A电梯公司。她把转账截图发给广东的那家公司看,人家立马说搞错了,钱都打到田某的账户上去了。牛女士赶紧报了警,田某答应回郑州查清楚就退钱。 可事情闹到3月12日田某回郑州后还没动静,牛女士给田某发微信也没回音。眼看3月13日都到了还没退回来,她心里特别急。这23万元是公司好不容易凑出来的营运资金,耽搁不得。牛女士找了律师咨询后决定走法律程序,她在3月10日就委托律师把A电梯公司给告了。诉状里写得很明白:原告在给别人转账时转错了账户,把钱付到了被告A电梯公司那里。 大家查了一下天眼查APP才知道,田某是这家电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没想到这家公司早在2025年就因为欠钱不还被昆山市人民法院和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给列为限制高消费的企业了。田某本人也在被限高的名单里头。牛女士知道这个情况后更着急了,因为这家公司一旦被法院强制执行划扣资金,自己的钱可就真的要不回来了。所以她在律师的建议下毅然决定起诉,要求被告A电梯公司归还这笔不当得利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