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啊,2月21日风芒新闻报道说,福建莆田有个初中生女孩,她和另一个同学扶了个摔倒的老太太,结果呢,对方要求她赔偿22万元。 这位女生的妈妈郑女士说,她已经把事情给妥善处理好了,原告方都撤诉了,还把抖音和朋友圈相关的内容全删了。郑女士表示,她希望不再占用公共资源,也不想让这件事影响孩子的生活。 这次事故发生在2月26日莆田市城厢区灵川法庭开庭审理前。《都市现场》栏目报道说,这个老太太骑自行车拐弯时摔倒了。两位女孩路过看见后想帮忙,结果法院判定她们得负次要责任,要赔22万。 郑女士说当时老太太是为了避让一辆白色轿车向右倾斜才摔倒的。两个孩子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帮忙。结果呢,交警判定女生的行为对事故有影响,让她担次要责任。 她妈妈觉得这太不公平了。孩子本来是学雷锋做好事呢,结果却要赔偿这么多钱,这让孩子心里多难受啊! 江西安喜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陈晓东分析说,在这个事故中存在两次避让行为:第一次是为了避开白色轿车;第二次是为了避开这两位女生的电动车。他认为应该根据两个原则来处理:危险原则和路权原则。 危险原则是说造成这次险情的主要原因是第二次避让时操作不当;而路权原则是说车辆应该靠右通行。所以啊,陈晓东认为女孩应该遵守路权规定才对。 上海交通广播的消息还提到了这个案例呢!现在家长们都担心这些事会给孩子们带来心理阴影。我们都希望社会能给予这些善良的孩子们更多的支持和理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