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紧急拨付2.37亿元专项救助资金 确保113万受灾群众安全过冬

寒冬时节,一场关系百万民众冷暖的民生保障行动在八桂大地全面展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财政厅日前联合下达2.37亿元中央和自治区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将温暖送到113.2万受灾民众身边,为他们筑起抵御严寒的坚实屏障。

这笔救助资金的发放体现了明确的政策导向。

资金分配向受灾严重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双向倾斜,既考虑灾害损失程度,又兼顾区域发展差距,确保最需要帮助的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这一安排充分反映了救灾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将应急救助纳入更广阔的民生保障体系当中。

为确保每一分救助资金都能精准送达、规范使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明确提出"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三大原则。

各地需根据受灾民众的实际困难程度、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科学制定差异化救助方案,避免"一刀切"和"撒胡椒面"现象。

同时,强化资金监管成为工作重点,严防截留挪用、发放迟缓、资金沉淀以及超范围超标准支出等违规行为,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监督机制的建立为资金规范使用加上"双保险"。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表示,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对资金发放全过程实施跟踪监测,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变形,让受灾民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广西统筹推进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受灾民众的安居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区年度因灾倒损住房需重建修缮共计3771户,已有3244户启动重建工作,动工率达86%。

其中2896户已顺利完工,完工率超过70%,为受灾群众重建家园打下坚实基础。

住房重建工作的高效推进,得益于政府部门的主动作为和精细管理。

从受灾情况核查、重建方案制定,到建设过程监督、竣工质量验收,各环节环环相扣、有序衔接,既保证重建速度,又确保工程质量,让受灾民众既住得上,更住得安心。

当前,冬春救助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

随着气温持续走低,受灾民众对御寒物资、生活补助的需求更加迫切。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需要保持高度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优化发放流程,确保救助措施落实落细。

特别是对于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体,要给予重点关注和倾斜照顾,体现救助工作的温度。

从长远来看,建立健全灾害救助长效机制势在必行。

除了应急救助,还需要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完善灾害预警体系,提高基层应急响应水平,从源头上减少灾害损失。

同时,探索多元化救助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救助格局。

冬春救助既是对受灾群众的及时托底,也是检验治理能力的重要窗口。

把资金用到最需要的人身上,把监管落到每一个环节,把重建做成经得起检验的民生工程,才能让“温暖过冬”不仅体现在一时一季,更转化为抵御风险、持续发展的长久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