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亟待厘清 专家呼吁杜绝"安全员背锅"现象

问题——“三管三必须”落地后,职责边界为何仍不清? 近年来,随着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优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管三必须”“一岗双责”等要求持续强化,危化品企业安全治理进入“人人有责、层级负责、岗位尽责”的制度框架。然而具体执行中,一些企业出现新的困惑:既然管生产、管业务都必须管安全,那么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究竟承担什么职责?经营销售部门承担安全职责是否会与安全管理部门“重复”甚至“冲突”?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又应如何界定? 对此,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在答复对应的咨询时表示,《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本内涵: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和各岗位操作人员,应当根据各自工作任务、岗位特点确定应做的安全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并与奖惩制度挂钩。企业应结合经营销售部门与专职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定位,分别作出具体规定。 原因——“职责泛化”“责任转移”削弱制度效力 从基层反馈看,职责不清主要体现在两类倾向:一类是“泛化理解”。一些企业简单将“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理解为“安全部门包揽安全”,把风险识别、措施落实、现场管控等本应由业务链条承担的任务集中推给安全管理人员;另一类是“责任转移”。在压力传导过程中,部分单位把安全管理人员当作“兜底岗位”,事故发生后只盯安全岗位问责,忽视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岗位人员应承担的法定职责,导致“该担责的人不担责、能担责的人担不起”。 从法律规定看,《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已有明确列举,核心表述集中在“组织或者参与”“检查”“督促落实”“制止和纠正”等。换言之,安全管理部门的定位更偏向于制度建设、监督检查、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教育培训、应急演练以及对违章行为的制止纠正,并通过督促推动整改闭环,而不是代替业务部门完成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措施落实。 影响——边界不清带来“执行空转”与“监管失灵” 职责边界模糊,直接影响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其一,现场风险管控可能出现“有人管、却管不住”。安全管理人员若缺乏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行为的有效制止纠正权,或不敢行使相关职责,隐患治理容易停留在记录、通报层面,难以形成刚性约束。其二,责任链条可能出现“层层稀释”。当业务部门将安全责任视为“安全部门的事”,安全就会从业务流程中被剥离,导致制度与现场“两张皮”。其三,问责导向可能出现偏差。若将安全岗位视作“唯一责任人”,不仅损害安全管理队伍的职业稳定性,也会诱发“只求留痕、不求实效”的形式主义,最终降低事故预防能力。 对策——以“责任清单+权责匹配+闭环整改”推动各尽其责 业内普遍认为,破解“谁管什么”的关键在于把“三管三必须”具体化、流程化、可考核化。 一是细化职责清单,做到“岗位到人、事项到点”。企业应围绕采购、储运、装卸、销售、运输委托、承运商管理、客户交付等关键环节,明确经营销售部门应承担的安全职责,例如危险化学品合规经营、客户资质审核、承运单位和车辆人员资质核验、装车发运安全条件确认、异常情况处置联动等,避免“只管合同不管风险”。同时,明确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在制度、培训、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管理等上的职责边界,形成可追溯的责任链条。 二是强化权责匹配,保障依法履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等职责,需要制度赋权和组织支持。对重大隐患整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应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明确整改牵头部门、完成时限、验证标准及复核责任,防止“督促”变成“催办”,更防止“安全部门督促、业务部门不动”。 三是把责任落实与考核奖惩挂钩,形成闭环治理。应依据法律要求将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既考核隐患发现与整改质量,也考核制度执行和现场行为规范;既追究事故责任,也倒查风险辨识、措施制定、现场执行、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的失守点,推动从“事后问责”向“事前预防”转变。 四是加强培训与能力建设,提升“看得见风险、管得住现场”的水平。危化行业风险高、链条长,经营销售人员、现场操作人员、承包商管理人员等都需要与岗位相适配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安全管理部门则应强化专业化能力,提升对重大危险源、特殊作业、变更管理等关键领域的识别与审核能力,以专业支撑监督有效。 前景——从“部门安全”走向“全流程安全”的治理升级 随着危化品安全监管持续深化,企业安全治理正从“设一个部门管安全”转向“全流程嵌入式管理”。“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并不意味着职责重叠,而是要求每个业务环节都把安全作为前置条件和硬约束;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则更多承担制度化建设、专业化监督与纠偏的角色。可以预期,围绕职责边界清晰化、整改闭环刚性化、问责精准化的制度完善,将成为危化行业压降事故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方向。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不是把责任推给安全部门,而是要求各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把风险管住、把措施落细;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则要以专业能力和监督机制,推动责任落到现场、落到岗位、落到每一次操作;把“各负其责”和“监督促落实”衔接起来——才能让制度真正落地——让安全从口号变成可检验、可追溯的治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