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纠纷往往起于沟通不畅、互不信任;唐河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这起案件便是其中一例。原告刘老太90多岁,丧偶多年,五个子女中长女已故,其余四个儿子均已成家。刘老太年迈体弱,早已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生活也难以自理,亟需子女照料。但四个儿子在赡养分工上长期谈不拢,老人无奈之下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赡养既是法律义务,也是社会文明的基本要求。将审理和调解延伸到群众身边,以专业和耐心回应矛盾、修复关系,既守住老有所养的权益底线,也为基层矛盾化解提供了可借鉴的办法。推动家事纠纷尽可能实现实质性解决,才能让法治更有温度,家庭纽带更稳,社会运行更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