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的三位官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在8月13日这天干了件大事,给企业手里的“碳指标”融资变现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这件事被中新网的方伟彬、马卓尔还有王骁给记了下来。 以前碳排放配额质押的登记和违约处理办法都不太明确,搞得银行“不敢贷”,企业“贷不到”。这次三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文件从争议处置、减排激励、评估监督到担保创新这四个方面,提出了13条具体的规定,一下子把原来规则分散、风控薄弱的大难题给解决了。 这份文件里把碳排放配额认定为合法的质押物,只要在省级交易平台登记一下就有法律效应了。为了防止质押物被人转移,还专门搞了个“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加省级交易平台”的双登记模式,交易平台还能实时冻结资产。 对于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文件规定要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行再打官司,法院会全力支持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那些符合碳减排支持范围的项目,银行“敢贷”、“多贷”的积极性也被调动起来了。如果债务人违约了,还专门设计了竞价拍卖和价款代收代付的机制,保障银行能优先拿到钱。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的李挚萍教授说:“这个政策出台以后,广东的碳金融市场肯定会变得更活跃。通过司法保障和金融创新这两个轮子一起转,‘广东经验’完全可以复制到全国去,这样就能更好地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和实现‘双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