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开始在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上动真格了,像是搞出了一些新路子。咱们先把视线移到上海,最近那边的新规定已经落地了,明确说要专门设立个公共收益监管账户,让资金的进出和账目都在阳光下跑。在这之前,福建、江西、湖南长沙还有河南郑州这些地方也早就行动了,这说明我国在管城市基层这块上,正在往精细化和法治化的路上大步走。以前小区里的这笔公共收益归属和怎么用,一直是个让人头疼的大问题。按民法典的规定,物业用业主共有部分赚的钱,扣掉必要成本后应该归业主所有。可实际操作中,很多情况却让人看得一头雾水。有些物业公司糊弄业主,只说个“收支平衡”或者“用于维护”,具体花哪儿了从来不说清楚;有的公示栏常年不动弹,甚至还有人偷偷挪用公款、乱花钱。这种不透亮的状态,既损了业主的权益,也容易把基层矛盾给惹出来。面对这难啃的骨头,各地都在琢磨怎么管得更像样。 拿新疆乌鲁木齐万泰阳光城小区来说,他们搞了个“业委会主导、多方监督”的法子。业委会把公共收益账户直接接过来管,每季度还要在街道和社区的眼皮底下把钱怎么花的算清楚、晒出来。要是有大的公共项目招标,还得请物业、社区和业主代表一起过审。这么折腾了几年下来,这小区不光修好了十几项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还给全体业主分了230万元的红利。这笔钱最后又回到了老百姓兜里,真正实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现在看全国各地搞公共收益管理改革的特点特别明显:一是把监管的制度搞得很完善,比如建账户、查账的流程都定死了;二是晒账的方式更智能了,好多地方都搭了个手机客户端让业主随时查;三是干活的人多了起来,有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一起搭把手。这些实践都表明,把这件事放到法律的笼子里管着,不光是护住了业主的钱袋子,更是把大家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给调动起来了。 再往深里看,这项改革其实反映了咱们基层治理观念的大转变。上海推行“三会”制度(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啥事都要开大会商量着来;重庆江北区搞的是“社区合伙人”机制,专门请专业机构来做养老、托育这些事儿。这些新花样说到底就一个目的:让社区不再是光靠人管的地方,而是变成大家一起做主的“治理共同体”。 十四五规划里说要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也强调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机制。小区里的这个账算明白了,其实就是在落实这一大方向。通过把权责分清楚、让大家参与进来、过程中盯着点儿,既治了以前的老毛病,又给别的地方留下了能抄作业的经验。 当电梯里贴的广告收入、车位租出去的钱都能在阳光下流动时;当业主们从只扫自家门前雪变成共同料理一家事的时候;社区不光环境变美了,那种邻里之间的信任和互帮互助的精神也自然而然地长起来了。这件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关键小事”,就是咱们看中国城市怎么变得更现代化的一个好窗口。 随着更多的新规矩在基层扎下根来,咱们的城市肯定会变得更暖和、更和谐、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