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跟你唠唠一份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里到底都藏着啥。首先说说这次要转让的股份到底包括啥。甲方把手里的那些没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全给乙方,具体是多少股、代码是啥,一般合同里都写着,不给外人看。不光是股份本身,连分红的权利、投票权、分钱的权利这些股东能享受到的所有权利,也都一股脑转给乙方了。换句话说,等到手续办完,乙方拿的就是实打实的完整股东身份。 价格这块儿是这么定的:双方商量好,转让价按前一天收盘价打九折,这是最低底线。总金额提前算清楚写进合同里,以后不管公司是送股、转增、拆分还是配股,股份数量是会变多了,但总价款不变,免得因为“涨价”或者“缩水”扯皮。 为了维持市场的稳定,乙方得承诺在过户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股票。这个看起来是约束乙方,其实是给市场吃颗定心丸:告诉大家大资金进来不是快进快出的,而是打算长期陪着玩的。 付款的节奏分三笔,还得限时、连环扣。第一笔是签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给总价的40%;第二笔是交易所发确认函后的10个工作日内再给40%;第三笔是等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把股份登记到乙方名下后的10个工作日内把最后20%付清。每一笔钱都有到期日,要是到点没打钱,马上就触发违约条款,杜绝那种拖拖拉拉的“拖字诀”。 买卖产生的税费,得在合同里说清楚谁来承担;没说清楚的,以后再商量。一句话:别等手续办完再为这点事儿吵架。 过户完以后,双方都得遵守《减持暂行办法》,乙方还得额外保证这12个月不减持。监管盯着登记结算公司的数据呢,谁要是提前卖了,可能就要被罚、或者是违规披露信息。 声明跟保证这块儿,先把家底亮出来。甲方得保证自己有资格签合同、没踩法律红线、股份干净无争议、信息透明没问题、过户后12个月不再处置(转让、质押),还有就是得积极跑流程准备文件配合披露。乙方也得亮一亮自己的家底:得有履约能力、按时付款、配合跑流程。谁要是说谎谁赔钱。 要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不是双方原因导致交易所不出合规确认函,在签字后的90天内,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约不用赔钱。想分手得先友好打招呼商量好。 协议后面要是改一改或者补充点内容,必须得落书面章才算数,光嘴上说没用。电子版的文件跟签字盖章的纸合同一样管用。 违约这事儿成本可不低:赔钱还得再赔10%的违约金。要是因为政策突然变了没法履约,而且这个变化也不是双方的错,违约责任就可以免了。 保密这一块儿也很严格:除非是法律强制要披露、或者是为了做信息披露、或者是告诉给中介机构的人,谁都不能把协议的内容透露给外人;要是法院让查资料,得赶紧通知对方一块想办法保密。保密期一直持续到信息变成大家都能知道的公共信息为止。 双方要是因为协议闹别扭了先私下商量解决;商量不成了就去合同签的地方的法院打官司。法院说的才算数。 遇到地震、台风、战争、罢工这些天灾人祸没法干活了算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的一方得在15天内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文件,双方商量延期或者终止协议都不算违约。不可抗力不是万能的免死金牌,但确实能当借口延缓或者解约。 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双方签字盖章那天起生效;一共两份原件各执一份合同附件、补充协议跟正文一样好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