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稳增长、促就业、增活力的重要力量。
当前,民营企业在发展中既面临外部需求波动、成本上升等共性压力,也存在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部分领域竞争秩序不规范、涉企执法不够统一等现实堵点。
针对这些“卡点”“痛点”,湖南市场监管部门推出16项重点举措,意在以制度供给和治理方式创新,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可预期、可持续的制度环境。
从“问题”看,一些经营主体反映较为集中的困难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环境仍需持续优化,地方保护、行政性限制等问题在个别地区和行业仍有表现;二是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内卷式”无序竞争等扰乱秩序行为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三是涉企执法不规范现象易增加合规成本,异地执法、逐利性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扰动企业预期;四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质量管理、知识产权保护、融资与风险应对等方面能力相对薄弱,亟需更精准的公共服务支撑。
从“原因”分析,上述问题的形成既与新旧动能转换期行业竞争加剧有关,也与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的适配程度相关。
随着新业态、新模式涌现,传统监管手段与市场变化之间存在“时间差”,导致部分领域规则执行不够一致。
同时,部分企业为短期利益在宣传、营销、竞争手段上铤而走险,破坏公平竞争;个体工商户数量庞大、分布分散,政策触达与服务供给难度较大,亟需通过分类培育和工具化服务提升政策实效。
从“影响”层面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竞争秩序,直接关系企业预期和投资决策。
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非禁即入”原则,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行动,有助于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资源要素在更大范围内自由流动。
围绕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行为,能够遏制恶性竞争、净化市场生态,为守法经营者“减负”、为创新型企业“护航”。
对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并落实“首违不罚”“从轻减轻处罚”,则有利于推动执法从“以罚代管”向“合规引导”转变,降低企业非必要成本,增强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从“对策”角度看,这份清单体现出四个着力点:其一,在准入与竞争端发力,强调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常态化推进反垄断“执法护企”,让各类经营主体在统一大市场中“同台竞争”。
其二,在秩序治理端发力,以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整治乱象,针对“内卷式”竞争强化规范引导,推动竞争回归质量、品牌与创新。
其三,在监管方式端发力,构建“信用+监管”新模式,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对失信主体精准监管、保持震慑,实现监管资源与风险程度匹配,提高治理效率。
其四,在服务供给端发力,突出全周期、分层分类与精准滴灌:分类培育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支持争创质量奖项与品牌培育;强化知识产权“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服务并加强海外纠纷风险预警;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效能;面向重点民营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定制化专家上门服务,聚焦特种设备、食品生产等领域“对症下药”,并推动信用修复机制更好落地。
从“前景”判断,随着各项举措逐步落地见效,企业对政策的可预期性和规则的稳定性将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环境趋于规范,创新要素配置效率有望提升。
下一步工作的关键在于把“清单”转化为“清晰可感的获得感”:一方面要加强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与涉企执法整治形成合力;另一方面要强化政策执行的标准化和透明度,完善检查频次、执法尺度、信用修复等配套细则,确保同类事项同标同治。
同时,应建立可量化的评估机制,将企业满意度、投诉线索处置效率、信用监管成效、知识产权服务时效等纳入跟踪,及时纠偏优化,推动“政策红利”加快转化为“发展实效”。
这套政策组合拳的出台,折射出地方政府治理思维的深刻转变——从传统监管向服务型监管跃迁,从单一执法向生态构建转型。
其创新价值不仅在于具体条款的设计,更在于建立了"制度保障—权益维护—能力提升"的良性循环机制。
随着改革红利的持续释放,湖南有望为全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出可复制的省级样板。
如何确保政策从"纸面"落到"地面",将是下一阶段改革成效的关键观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