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在云南罗平,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在服务区休息时,被一条大狗两次扑咬,给送到了ICU。结果呢,这狗主人一开始说全包医药费,可等医生说要三万块手术费时,态度立马就变了。他给了老人女儿1000元之后,竟然开口让老人走医保报销!女儿气得不行,说我妈妈住院的医药费必须得你出,哪怕先走医保结算也行,但除此之外还有2万元的后续吃药费。没想到这人直接拒绝了,当天晚上带着狗开车跑路了。现在警方已经立案调查了。 从法律角度讲,这狗主人肯定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只要没有管好动物导致别人受伤,就得赔钱。这位狗主人带大狗进服务区也不戴嘴套,过错很明显。至于刑事责任嘛,情况可能更严重。如果老人伤得很重到了重伤级别,加上狗主人管理不当甚至有前科的话,他可能就得吃牢饭了。 这个事儿也提醒咱们养狗的朋友,一定要对宠物负责还有对别人的安全负责。要是出了事光想着走医保骗保可不行。这既是骗国家的钱也是法律不允许的事情。而且要是最后走法律程序的话,狗主人的钱包恐怕要大出血了。所以说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安全,遛狗一定要拴好绳子戴好嘴套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