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上午,揭阳市云山殡仪馆肃穆庄重,因公牺牲民警袁博琪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此举行。省公安厅领导、揭阳市及榕城区有关领导和干部代表,全市公安民警代表,以及袁博琪同志生前亲友等600余人参加告别仪式。哀乐声中,全体人员肃立默哀,向遗像三鞠躬,依次瞻仰遗容,送别这位以生命践行人民警察誓言的民警。袁博琪同志1994年9月3日生于揭阳市揭东区,201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8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从警7年来,他先后在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禁毒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工作,生前任榕城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四级警长,警衔一级警司。长期工作中,他以忠诚履职、担当尽责和务实作风,赢得同事与群众认可。其间,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嘉奖2次,连续3次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2023年被揭阳市公安局评为“全市最佳办案能手”,体现出突出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1月19日晚,袁博琪同志在执行任务时遭嫌疑人持刀袭击,身负重伤。事件发生后,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迅速部署救治工作,组织医疗力量全力抢救。经两天抢救无效,袁博琪同志于1月21日15时15分因公牺牲,年仅31岁。袁博琪同志的牺牲是揭阳公安的重大损失,也令人痛惜。他在岗位上坚守初心、勇担使命,以行动兑现对人民的承诺,以生命守护法治的底线。他对公安事业的执着投入、对社会安宁的贡献和对战友同仁的关心,将继续激励更多人接续前行。
生命以忠诚作答,和平以坚守铸就。袁博琪同志用短暂而炽热的一生践行了人民警察的誓言,也以牺牲提醒我们:守护公共安全,既需要法治的刚性约束,也需要全社会共同维护规则与正义。对英烈最深切的告慰,是让每一次执法更有保障、每一份平安更可持续,让尊法守法、崇德向善成为城市最坚定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