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产业亟待顶层设计 业界呼吁建立分级管控机制

在全球汽车产业加速迈向智能化、网联化的新阶段,自动驾驶正从技术验证走向场景落地,成为带动智能交通、现代物流、城市治理升级的重要抓手。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并连续3年对“人工智能+”作出部署。

如何进一步拓展新技术赋能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既考验技术突破能力,也考验制度供给与社会治理水平。

问题:规模化落地面临“节奏不一”与“规则不明”双重掣肘 业内人士指出,我国“十四五”期间在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测试和试点运营方面进展明显,但进入迈向“十五五”的关键节点,规模化推广仍存在两类突出矛盾:一是全国层面缺少清晰的总量与节奏指引,部分地区为抢抓风口加快扩张,另一些地区则因安全、就业等顾虑推进谨慎,试点呈现冷热不均;二是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与技术迭代速度不匹配,导致全无人化商业运营在权责界定、事故处理、保险理赔等方面仍存在不确定性。

原因:产业竞争加速叠加治理体系更新滞后 分析认为,自动驾驶融合了高端制造、智能算法、车路协同、运营服务等多要素,涉及道路公共安全与社会风险管理,天然需要更强的制度牵引。

一方面,地方发展诉求差异明显:产业基础较强的城市希望通过示范运营抢占先机、形成集聚效应;而人口密集或交通环境复杂地区更强调稳妥推进。

若缺少国家层面的统一“刻度”,容易造成试点标准碎片化,进而抬高企业跨区域运营成本。

另一方面,现行道路交通相关上位法主要以“人类驾驶”为前提,新型驾驶主体、车辆形态及运营模式的法律定位仍需进一步明确,配套规则不完善也使企业在商业化探索中面临合规压力与责任边界不清的问题。

影响:关乎产业健康、城市运行与社会预期稳定 业内认为,自动驾驶一旦进入规模化阶段,影响不仅在交通出行,更将延伸至无人配送、干线物流、园区运输等领域。

若缺少总量控制与统一监管框架,可能出现三方面风险:其一,安全治理压力在短期内上升,监管能力不足地区难以应对车辆密度提升带来的复杂场景;其二,地方政策“各自为政”导致企业重复投入、标准不统一,影响产业效率与创新活力;其三,就业结构调整可能呈现阶段性、区域性冲击,特别是与运输、配送相关岗位需要更系统的转岗培训与社会保障衔接,以稳定社会预期。

对策:分层设定“红线+试点”机制,立法与监管同步加力 针对上述问题,业内人士建议在国家层面建立分层级的总量控制机制,科学调控发展节奏,兼顾创新活力与风险可控。

——国家层面设定投放“红线”。

建议在“十五五”规划中明确自动驾驶车辆(涵盖无人出行、无人配送、干线物流等重点场景)的投放比例控制在全国出行及物流行业总量的1%至2%以内,以全国性“安全阀”稳定宏观预期,避免无序扩张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试点城市适度放宽、差异化推进。

对监管能力较强、产业基础较好的城市,可在特定区域、特定时段、特定场景下将投放比例提升至5%至8%,在可控范围内开展更高密度运行验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通过动态评估机制及时调整投放规模与运营边界。

——加快顶层立法修法,补齐规则短板。

建议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与配套制度完善,从国家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自动驾驶汽车上路的合法地位,细化不同自动驾驶等级的权责边界,完善事故责任认定、数据取证、保险理赔等关键环节规则。

同时,研究制定国家级产业发展与监管指导文件,统一准入标准、测试规范与监管要求,减少地方政策碎片化,推动产业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规范。

——统筹就业结构调整,增强转型韧性。

业内建议将自动驾驶产业发展与就业转型协同纳入“十五五”重点专项,围绕职业培训、岗位再配置、劳动者权益保障等建立配套政策,推动新岗位培育与传统岗位转型同步推进。

前景:在“可控扩面”中形成制度优势与国际竞争力 多方观点认为,自动驾驶的发展终点不仅是技术领先,更是治理能力现代化。

通过建立分层投放机制、完善法律体系与统一监管标准,我国有望在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加速形成规模化运营能力,推动交通效率提升与物流成本下降,并在全球自动驾驶规则与标准的讨论中增强制度供给与话语权。

自动驾驶产业的发展不仅是技术进步的体现,更是国家治理能力的考验。

建立科学的总量控制机制、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既是保障产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就业转型的重要举措。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只有坚持创新与规范相统一、发展与安全相协调,才能推动自动驾驶产业实现从试点探索向规模化应用的有序跨越,为我国在全球竞争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