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福州罗源法院审理了一个很有教育意义的案子,让我们都长长见识了。案子的主角是陈某跟雷某,他俩可是老相识了。说起来挺让人惋惜的,因为一笔钱的事情闹上了法庭。 事情要从2024年11月说起,雷某打电话跟陈某借钱,说想还信用卡,需要周转10000元。陈某挺信任这个老同学,也没多想,就直接分两次通过微信转了5000元过去,总共给了雷某10000元。借钱的时候大家都觉得挺方便的,就没有签借条或者保留其他凭证。雷某收到钱之后也没有回复,之后大家就没再提过这笔钱。时间过得飞快,一个月过去了陈某问雷某还钱,结果对方直接装傻不理睬。陈某打电话、发微信催了好几次,都没有下文。实在没办法,他就拿着微信转账记录截图去找福州罗源法院了。 法院一看这个案子,就知道不太好处理。原告虽然有微信转账凭证,但缺乏关键证据证明这是一笔借款而不是其他什么交易。被告雷某倒好,直接反咬一口说这笔钱是陈某还之前的信用卡套现欠款。雷某还拿出了2024年9月他们俩聊天记录作为证据。陈某也解释了一下自己之前已经把信用卡套现的10000元还清了,但苦于没有证据支持这个说法。 这个时候法院就得考验双方的智慧了。民间借贷属于实践性合同,不光要给钱还要有借贷合意才行。陈某虽然证明了给了10000元出去,但不能说明这是借款啊;雷某呢则是能证明这笔钱是还以前欠的钱。法院一看两边证据都不足够说明问题,就只好认定陈某败诉了。 经过这个案件咱们也该警醒一下了:亲兄弟都要明算账啊!把钱借给别人的时候千万别忘了让对方打个借条或者留个书面凭证。虽然有时候碍于面子不想麻烦别人写借条,但真要闹到法庭上这就很麻烦了。现实中像这种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的情况还真不少见呢!福州晚报也给咱们提了个醒:只要是钱的问题都不能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