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境外投资者可在债市参与回购业务

9月26日,中国央行、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发布联合公告,正式放开境外机构投资者在我国债市参与回购业务。夏宾记者通过中新社报道了这一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央行的负责人就此给出了回应。他们表示,只要是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现券买卖的外国机构,无论是通过“债券通”直接进场的,还是符合合格境外投资者条件的,都能把这个新业务给用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副行长兼资本市场及证券服务部联席总监徐飞评论说,这次调整等于给大家新增了流动性管理的工具包。这不但能帮着稳住投资组合的波动,还能让融资变得更方便,把资金成本给降下来。 具体到能参与回购的玩家范围,已经把口子开得很大。除了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基金这些大佬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都被纳入进来。养老基金、慈善基金和捐赠基金这类看中长期收益的机构也能加入。为了配合操作,国外的金融基础设施、自律组织还有行业协会也能来给客户服务,但必须得先把主协议的标准版本交给央行备案。 为了让那些本来就在做回购的机构顺利过渡,公告里特意设定了12个月的过渡期。在这段时间里,旧的交易模式还能照用不误。至于新入局的那些机构,以后都要按国际市场的通行做法来办事,也就是把手里的债券直接过户然后马上就能用。中国央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给出的明确信号是:不管是直接入市还是走“债券通”的路数,只要是在外围做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都能享受到这一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