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1月揭牌以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经济发展、生态保护诸上成效明显。数据显示,示范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名义增速达7.3%,2025年经济总量突破5700亿元,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增速均位居所省市前列。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工业投资等核心指标持续高于长三角平均水平,区域协同发展动力持续增强。 在制度创新上,示范区2025年新增推出7项跨省协作机制,包括城镇开发边界联合审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等。截至目前,示范区累计形成161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61项成熟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为打破行政壁垒、促进要素流动提供了实践样本。 生态保护是示范区的重点任务之一。监测数据显示,与2019年相比,2025年示范区PM2.5年均浓度下降超过20%,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提高23个百分点。通过联合河长制、污染联防联控等机制,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整体改善。 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持续显现。截至2025年底,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3713家,较成立初期增长1.4倍。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加快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优化,为长三角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提供支撑。 民生领域也取得实质性进展。示范区已发布6批共72项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清单,实现3500余项事项跨省通办。10条省际“断头路”打通、8条跨省公交线路开通,累计服务超过500万人次,更提升了居民出行与办事便利度。 分析人士认为,示范区的探索具有多重意义:一方面以制度创新回应行政区划带来的协同难题,另一方面为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推进,示范区有望在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领域取得更多进展。
区域一体化并非只是地理相邻,更关键在于制度衔接、治理协同、发展联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制度创新打开局面,以绿色发展夯实基础,以民生共享凝聚合力,正将“跨省协同”转化为长期可用的制度能力。面向未来,持续推进规则统一与机制协作,加快把创新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才能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更具示范价值的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