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项举措破解区域壁垒 以税收法治护航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问题——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一些地方仍存在以税收优惠、财政奖补等名义“拼政策”“抢税源”的冲动,个别地区通过违规招引“空壳企业”、制造“开票经济”等方式扩大税基表象;平台经济领域则因“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带来信息不对称,容易滋生虚增交易、刷单冲量等无序竞争;跨区域经营企业在涉税业务办理、迁移衔接等环节仍面临时间成本与制度性交易成本。

原因——专家分析认为,上述现象背后既有地方发展压力与短期绩效驱动,也有政策口径理解不一、执行标准不统一导致的灰色空间;同时,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改变了交易与组织形态,传统征管在信息获取、协同联动上面临新挑战。

要实现统一大市场“规则一致、监管协同、要素畅通”,必须以税收法治公平为基础,推动政策适用与执法尺度更稳定、更透明、更可预期。

影响——不合规招商引资和不当税源竞争,往往难以形成真实产业与就业带动,容易诱导企业短期套利,挤压守法经营主体的生存空间,进而削弱市场活力与创新动力;对税法统一性与严肃性的冲击,还会放大地区间政策“温差”,造成资源错配,阻碍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按市场规律流动。

专家指出,治理此类问题本质上是为公平竞争“立规矩”、为长期发展“固根本”。

对策——针对突出矛盾,税务部门以六项举措打通制度堵点、规范竞争边界。

一是以规则统一强化平台经济治理。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落地实施,有助于弥合平台经济信息壁垒,提高交易链条透明度,压缩“空壳平台”“虚开发票”等套利空间,推动线上线下在同一规则下公平竞争。

二是推动税费政策执行口径更一致。

通过规范政策适用、强化税务合规管理,减少因理解偏差和标准差异导致的“选择性执行”,为市场主体提供更稳定的制度预期。

三是对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明确纪律边界,以“四个不得”等要求划清红线,提升对涉税违规行为的识别与处置精准性,遏制以不当政策制造“内卷式”竞争。

四是靶向治理税源不合理转移。

包括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地点调整,抑制通过违规返还争夺税源;并对企业享受区域性税收优惠提出实质性运营标准,从人员、资产、账务、生产经营等维度完善判定规则,减少“空转迁移”。

五是提升跨区域税费服务能力,推行涉税事项全国通办,实现资料提交、流程流转、协同处理与在线反馈一体化,增强市场运行的便捷性。

六是围绕企业跨区迁移完善全流程服务,通过事前提醒、事中提速、事后衔接等机制,推动符合条件企业“当天迁出、顺畅衔接”,并通过“远程虚拟窗口”等方式突破地域限制,降低跨区经营成本。

前景——多位专家认为,上述成果体现了“法治化、规范化、协同化、便利化”的治理导向:既立足当下纠偏止乱,遏制违规招商、税源争夺等突出问题,也着眼长远完善制度供给与治理体系。

随着规则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更加透明、跨区域服务持续提效,地方竞争有望从“拼优惠、拼返还”转向“拼环境、拼服务、拼产业生态”,市场主体预期将更稳定,资源配置效率有望提升,为高质量发展释放更大空间。

税收治理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制度命题。

从破除区域壁垒到优化营商环境,税务部门的实践表明,法治与公平是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基石。

随着治理效能持续释放,一个规则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生态将为中国经济注入更强劲的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