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12·9"火灾直接原因查明 蚊香使用不慎致12人罹难 消防部门强调自建房经营必须严格规范

问题——火灾多发领域仍存“带病经营”现象。

国家消防救援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25年全国各级消防部门依职责对80余万起火灾事故开展登记调查、简易调查和一般程序调查,进行原因认定、损失核定并依法处理。

近期通报的多起亡人火灾显示,一些场所消防安全基础薄弱,违规改扩建、疏散通道不畅、设施失效等问题叠加,导致“小火酿大祸”、夜间与密闭空间伤亡风险突出。

原因——直接诱因虽各不相同,但共性在于管理缺位与违规设置。

通报显示,广东汕头潮南区峡山街道“12·9”经营性自建房火灾的直接原因系店主使用蚊香不慎引发。

该起事故发生在2025年12月9日晚,现场共20人被困,8人获救,8人现场确认无生命体征,另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消防救援局指出,自建房一旦投入经营活动,人员高度集中、可燃物增多、用火用电频繁,若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分隔、疏散条件不足或“防盗窗铁栅栏一封了之”,极易在短时间内造成严重伤亡。

通报还披露,河北承德“4·8”养老院火灾造成20名失能老人遇难,直接原因系不合格移动插排电线短路。

调查反映,该养老机构存在违规扩建、违规停用消防喷淋系统、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等问题,使得本可控的初起火灾迅速扩大,叠加失能人群行动受限,形成高致死风险。

辽宁辽阳“4·29”小餐馆火灾造成22人死亡,起火原因为顾客在门口吸烟后丢弃未燃尽烟头,在大风作用下进入杂物间并引发燃烧等多重因素耦合;同时暴露出外墙违规采用易燃材料、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规定、消防设施长期瘫痪、初期处置未及时组织楼上人员撤离等突出教训。

影响——事故伤亡沉重,折射基层治理短板与监管协同不足。

多起案例表明,一些经营主体安全投入不足、侥幸心理较重,把“省事”“省钱”置于生命安全之上;个别地方对小微场所、“下店上宅”、养老机构等末端点位的日常巡查不够精细,隐患整改闭环不严。

随着城镇化推进与存量建筑利用增加,经营性自建房、家庭作坊式餐饮、嵌入式养老机构等形态更趋多样,若责任链条不清、标准执行打折,事故外溢效应将更强,社会成本更高。

对策——以硬约束补短板,以可操作措施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国家消防救援局提示,经营性自建房必须合法合规、满足消防安全条件,重点做到防火分隔到位、拆除影响逃生的防盗网(或设置符合要求的逃生口)、按需安装喷淋系统和“一键报警”等设施,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持畅通。

针对养老机构,部门强调在鼓励扶持机构发展的同时,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等重点人群必须实施更高等级安全防护,对不达标机构坚决不予开办运营;同时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设施维护,确保喷淋、报警、应急照明等系统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则应严控可燃装修材料,完善出口设置与标识,加强吸烟管理和杂物间清理,强化初起火灾处置和疏散演练,防止“信息不传递、人员不撤离”。

前景——从“事后追责”转向“事前预防”,以系统治理压降亡人火灾。

业内人士认为,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关键在于把风险识别前移、把管理触角下沉:一方面,推动自建房经营用途变更、消防验收(备案)、联合检查等机制更顺畅,形成跨部门“一次查清、联合整改”的治理合力;另一方面,提升小场所低成本改造的可达性,通过标准化改造清单、便捷化指导服务、数字化巡查台账等方式,帮助经营者把“必须做”变成“做得了、做得好”。

同时,应强化公众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形成不随意用火、不违规用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举报的社会共识。

每起重大火灾都是用生命敲响的警钟。

从蚊香火星到夺命大火,看似偶然的悲剧背后,往往藏着对安全规律的漠视。

当经济发展与生命安全产生交集时,唯有将"人民至上"理念转化为更严密的标准、更刚性的执法和更智慧的防控,才能真正筑牢城市安全的防火墙。

这既是对逝者的告慰,更是对生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