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民政局副局长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养老资金逾千万获刑11年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一起养老服务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再次引起社会关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原副局长王津东因贪污罪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违法所得高达1257万元,其中包括侵吞本应用于养老助餐点的财政补贴300余万元。 王津东案件的危害性在于其作案手段的隐蔽和持续时间的长期。作为民政部门养老工作的副局长,王津东掌握着养老服务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关键权力。他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交易环节、签订虚假协议、虚报业务量等手段,借由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进行迂回转账,将公共资金据为己有。长达8年的作案周期表明,这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预谋、有组织的系统性贪污。 更值得警惕的是,王津东的贪污对象涉及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助餐补贴原本是为了让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能吃上热饭、改善生活质量的民生政策。这部分资金被侵吞,直接伤害了最需要帮助的老年群体。这种行为不仅侵占了公共资金,更背离了养老事业的初心,践踏了老年人的信任。 从监督机制看,王津东案件暴露出养老服务领域监督的缺位。养老服务涉及资金量大、项目众多、受益群体特殊,但有关领域的监督往往不够深入。一些地方对养老服务项目的审计、监察力度不足,对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权力制约机制也不够完善,这为腐败提供了机会。王津东能够长期隐瞒违法行为,正是因为监督环节存在漏洞。 该案还反映出信息化建设领域的廉政风险。王津东同时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这使他能够更便利地操纵数据、隐瞒真相。在数字化时代,如何防止掌握信息系统权力的人员利用技术手段进行腐败,是一个新课题。 从2023年4月被采取留置措施到同年11月获刑,再到2024年3月二审维持原判,整个司法程序依法进行,充分表明了我国反腐败工作的坚定决心。这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无论职位多高、权力多大,违法必究、腐败必惩。 针对养老服务领域的廉政建设,需要继续完善制度。一是强化对养老服务项目的全过程监督,建立更加透明的资金拨付机制,确保每笔资金都能追溯到位。二是加强对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权力制约,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监督。三是提升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水平,防止权力人员利用技术手段规避监督。四是加大对养老服务领域的审计力度,定期开展专项审计,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

养老服务关系到民生冷暖,也检验着治理能力。个别干部的"监守自盗"——侵吞的是公共资金——透支的是群众对政策的信任。以此为鉴,唯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资金流、业务流、数据流纳入可追溯的闭环监管,才能让每一笔养老投入经得起审计、经得起检验,让老年人真正感受到制度的温度和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