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支持国内银行和海外机构把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规范起来

北京商报的记者刘四红在2月26日当天报道,人民银行给出了一个通知,要支持国内银行和海外机构把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规范起来。这个《通知》有三个主要部分。首先,银行要根据业务的实质来判断它是否被覆盖。人民银行给这个规则定下了“实质重于形式”的调子,只要国内银行和境外机构之间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笔业务就被包括在内。这次新规定能把现在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的所有类型都囊括进来,以后如果有类似的业务出现,这个通知也同样适用。 接下来引入了逆周期调节机制。明确了要把银行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的净融出余额和它的资本水平、资金实力挂钩。通过跨境业务调节参数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进行控制,初始值设置的时候考虑到了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两方面的需求。人民银行会结合离岸市场发展情况、跨境资本流动形势和银行经营情况等因素来决定什么时候调整参数。 最后是鼓励国内银行顺应市场需求,按照规定去开展业务。《通知》给展业银行提了个条件:要有很强的国际结算能力,还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归口管理这一块得由银行总行或者外国银行在国内的分行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