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临近,宜宾通报3起烟花爆竹违法典型案件,释放从严整治信号

问题:季节性需求上升叠加违法经营,烟花爆竹安全风险加剧;清明前后,祭扫、踏青活动集中,一些地区气温回升、天气干燥,火源管理压力增大。个别人为牟利规避许可审批和监管,出现私购私存、无证售卖、违规运输等行为,易引发爆燃、火灾及次生事故,威胁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原因:一是侥幸心理与逐利驱动,催生违法链条。部分经营者认为“量小、时间短”不易被查,将烟花爆竹违规存放在废弃厂房、沿街店铺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隐患突出。二是运输环节资质要求被刻意绕开。少数托运人明知承运方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仍予以委托,导致装载规范、路线管控和应急准备缺失。三是部分群众对法规边界和安全后果认识不足,将烟花爆竹当作普通商品对待,忽视储存条件、消防距离和周边人员密度等硬性要求。 影响:违法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也更容易转化为现实事故风险。宜宾此次公布的案件显示,非法储存数量大、分布散、场景复杂,一旦遇到明火、电气短路或搬运不当,可能引发爆燃并波及周边建筑、人员和交通。叠加节假日期间人员流动增加,一旦出事,处置难度和社会影响都会被放大,直接冲击节日安全和城市运行。 对策:以典型案例释法明纪,以联动治理压实责任。宜宾市有关部门通报3起典型违法案件,传递从严监管信号。 ——非法储存销售被查处。经查,周某自去年12月中旬起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从对应的渠道购买价值3万余元烟花爆竹,违规存放于废弃厂房并对外销售。今年1月7日,应急管理和公安部门现场查获烟花爆竹1000余箱。相应机构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2日、罚款2.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 ——无资质运输链条被斩断。张某为获利,自去年12月中旬起在明知何某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的情况下,仍委托其运输500余箱烟花爆竹至指定仓库,何某从中获利800元。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何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14日,并追缴违法所得。 ——沿街门店无证售卖被及时处置。今年1月5日,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辖区一文具店查获摔炮、鞭炮和烟花共5箱。经查,店主张某在未取得销售、储存、运输相关资质情况下购入并存放售卖。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 宜宾市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排查,紧盯城郊接合部、出租房屋、废弃厂房、沿街门店等重点区域,严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同时加强安全提示宣传,完善举报奖励机制,推动群防群治。 前景:以“全链条治理”提升安全韧性,推动节日管理从“事后处置”转向“源头预防”。业内人士认为,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应坚持打击与规范并重:在强化执法震慑的同时,完善合法供应渠道,推进经营网点安全标准化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在运输环节加强许可核验、电子台账和闭环管理;在公众层面持续倡导文明祭扫、绿色祭扫,减少火源使用和聚集燃放带来的风险。随着联合执法常态化、隐患排查更精细、社会共治机制逐步完善,节假日安全形势有望继续稳定向好。

年节习俗与安全底线并非对立。宜宾市此次行动既是对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也检验了公共治理能力。严格执法形成常态、安全意识真正入心,传统节日的祥和氛围才能更有保障。这也提醒各地:监管要前移、责任要落实,才能织密安全防护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