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首次禁止公用事业领域经营者集中 维护瓶装液化气市场竞争秩序

问题:事关民生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稳定面临潜在“被推高”风险。

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居民生活和部分餐饮业的重要能源,覆盖面广、替代弹性有限,价格波动容易向群众生活成本和中小商户经营成本传导。

监管部门指出,若相关企业通过合营企业集中储配等关键环节资源,可能改变当地市场竞争格局,进而影响终端价格与服务水平。

原因:合营模式叠加基础设施属性,容易催生区域性市场支配与协同行为空间。

根据通报,2024年10月,佛山市南海区6家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业务的企业签署协议,计划在当地新设并共同控制一家合营企业,用于投资、建设并运营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虽然该集中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但当事方选择自愿申报。

市场监管总局在审查中多次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意见,并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经济学分析。

综合评估认为:其一,储配站等关键基础设施具有明显的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一旦由多家主要经营者共同控制,可能形成对供应链“咽喉环节”的控制力;其二,共同控制的组织结构容易提升信息共享与一致行动的便利性,使集中后实体与其他参与者达成协调的可能性上升;其三,在区域市场边界相对清晰、竞争主体有限的情况下,价格上调或服务降级更易发生且不易被短期竞争纠正。

影响:禁止决定为民生领域“竞争政策优先”划出清晰红线。

监管部门判断,该集中将导致集中后实体在佛山市南海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获得市场支配地位,并可能直接或间接实施提高商品价格等行为,损害公平竞争与消费者利益。

对市场而言,此举有助于保持现有竞争压力,避免行业以“合建合营”之名实现事实上的市场整合;对消费者而言,可在源头上预防价格非理性上涨和服务选择收缩,降低因供应集中带来的议价不对称;对地方治理而言,也提示在推进公共服务和能源保供相关项目时,应更注重市场结构影响评估,避免在基础设施建设中“以效率换竞争”。

对策:以法治化审查与精细化监管并重,兼顾保供安全与竞争秩序。

一方面,应持续完善经营者集中审查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鼓励未达申报标准但可能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交易主动沟通、依法申报,提升合规意识。

另一方面,对于瓶装液化石油气这类与民生紧密相关、具有区域性强和环节集中度高特征的行业,可探索更具针对性的监管工具:加强对关键设施的公平开放与第三方接入规则设计,减少“卡位式”控制可能;强化价格行为监管与成本信息披露,形成对异常涨价、搭售捆绑等行为的及时处置;推动企业在安全生产、配送服务、应急保供方面开展合规合作,鼓励通过技术升级和管理提升降本增效,而不是通过市场力量集中转嫁成本。

前景: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执法或将更常态化,规则边界更清晰。

此次案件释放信号明确:即便交易规模未触及申报门槛,只要可能导致区域垄断、削弱竞争并损害消费者利益,监管仍将依法介入。

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推进,竞争政策将更深度嵌入产业政策、民生政策与地方项目推进流程。

未来,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的竞争格局或将朝着“多主体参与、设施更开放、合规更透明”的方向演进,企业并购重组、合营合作将更强调可证明的效率增益、可执行的开放承诺和对终端消费者的可衡量利益。

此次执法禁令犹如一记警钟,昭示着反垄断监管正从互联网等新兴行业向传统民生领域纵深推进。

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如何既发挥规模经济效能,又守住市场竞争底线,考验着监管智慧。

这道民生考题的答案,将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市场经济的活力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