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经济结构调整深化的背景下,企业破产案件呈现复杂化、多元化特征。最高人民法院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披露,2025年全国法院系统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增强了民商事审判质效,特别是在企业破产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问题层面显现出多重挑战。传统破产案件办理存在信息孤岛现象,财产权属认定、债权分配等法律问题与职工安置、税收处理等行政事务交织,单个部门难以独立应对。顶端新闻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部分地区曾出现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资产处置滞后、债权人权益保障不足等情况。 针对该困境,司法机关与行政部门协同破题。去年11月最高法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税费征管公告,明确21项具体操作规范。河南、浙江等省份率先升级信息系统,将分散在工商、税务等12个部门的37类数据整合归集,实现债务人资产状况"一键查询",债权人申报周期由平均45天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 这种制度创新的积极效应正在显现。山东法院审理的中化集团下属石化企业破产案中,属地政府组建300余人工作专班,通过300余次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等难题。江苏昆山首创的事业单位性质重整服务中心已成功协助9家企业重生,该模式正在全省推广复制。 更深层次改革持续推进。四川等地开发的智能预警平台已覆盖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动态监测功能;深圳破产事务管理署的经验正被多个自贸试验区借鉴。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缩短28%,涉及职工安置满意率达94.6%。 前瞻未来工作重点,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将构建"双主导"协同体系:政府部门侧重风险管控前置干预,法院聚焦司法程序规范推进。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破产审理模式,既区别于西方纯市场化处置路径,又避免行政过度干预司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新范本。
周伦军表示,人民法院将继续完善"政府主导风险管控和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协同审理模式,利用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更好地防范风险、维护稳定、促进发展。该表态表明,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改革,优化破产审判机制,为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