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节前饮酒场景增多,“辅助驾驶可代驾”的错误认知抬头。
随着车辆辅助驾驶功能普及,社会上出现将辅助驾驶等同于自动驾驶、甚至等同于“代驾”的误读。
一些驾驶人饮酒后仍上路,试图以开启辅助驾驶、使用干扰监测装置等方式规避监管,带来现实道路安全隐患。
原因——技术边界被夸大、规则意识被弱化、侥幸心理叠加。
其一,消费者对系统能力存在认知偏差。
依据《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 40429-2021),驾驶自动化分为0级至5级,0—2级属于辅助驾驶范畴,系统仅协助完成部分动态驾驶任务,驾驶人必须持续监控并随时接管。
其二,网络营销与口口相传放大“解放双手”“轻松到家”等话术,淡化风险提示。
其三,个别驾驶人以“技术兜底”替代守法自律,在酒精作用下判断力下降,更易做出脱离驾驶位、双手离把、甚至睡眠行车等危险行为。
影响——把公共道路当“试验场”,风险外溢且代价沉重。
近期浙江多起案件显示,醉酒叠加脱离监管会显著抬升事故概率,车辆一旦在高架匝道、快车道等关键位置降速或停车,极易引发追尾、连环碰撞等次生灾害,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当事人将面临刑事追责、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多重后果,所谓“靠系统避责”难以成立。
在杭州临平的一起案件中,2025年9月13日凌晨,王某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两次驾车上路,行驶中开启辅助驾驶,并使用模拟握持方向盘的配件,随后从主驾驶位移至副驾驶位睡眠。
车辆最终因系统策略自动降速停在高架路口,群众报警后民警处置。
检测显示,其血液乙醇含量为114.5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法院审理认为,该车所搭载为2级辅助驾驶系统,驾驶人仍负有持续监管与安全驾驶义务;王某某通过配件规避监测并离开主驾驶位,属于不当驾驶,不能因此否认其驾驶人身份。
综合情节与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4000元,判决已生效。
类似情形并非个案。
2024年2月,王某刚聚餐饮酒后驾车从浙江湖州前往南京,途中使用驾驶辅助系统行驶200余公里后被查获,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
庭审中其提出“相当于找代驾”,法院明确驾驶辅助仅为协助功能,驾驶员法律地位与注意义务不变,最终以危险驾驶罪追责。
2025年8月,浙江另一名男子在高速入口让代驾离开后自行开启辅助驾驶上高速,途中睡着致车辆停在快车道,现场险情突出,交警处置时车内酒味明显,再次暴露“以辅助驾驶替代守法”的危险倾向。
对策——以法治划清底线、以科普纠偏认知、以治理压缩侥幸空间。
司法实践已给出清晰信号:在辅助驾驶条件下,驾驶人对车辆运行负第一责任,醉酒上路不因“开了系统”而免责。
相关部门应结合节前出行特点,加密酒驾醉驾执法与重点路段巡查,强化对高架匝道、服务区、收费站等节点的风险排查与应急处置。
行业层面,车企与经销渠道应进一步规范宣传用语,突出“辅助驾驶非自动驾驶”“需随时接管”等关键提示,完善对驾驶员分心、脱离驾驶位、异常状态的监测与限制策略,减少通过外接装置规避监测的空间。
平台与社区也应对误导性内容加强治理,避免夸大功能导致公众误判。
前景——辅助驾驶发展需与规则意识同步升级。
随着智能网联技术迭代,驾驶自动化水平将持续提升,但技术进步无法替代守法底线与安全常识。
可以预期,围绕辅助驾驶责任边界的执法与司法规则将更趋细化,监管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将共同承担起“技术应用必须以安全为先”的共识建设。
对个人而言,节日团聚更应把安全放在首位:饮酒不驾车,选择代驾、公共交通或亲友接送,才是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最优解。
技术进步为出行带来便利,但绝不能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
辅助驾驶系统的"辅助"二字,清晰界定了人与技术的关系边界。
当驾驶人将生命安全寄托于尚不成熟的技术,将法律责任推卸给冰冷的机器,悲剧便埋下伏笔。
守护交通安全,既需要技术不断完善,更需要每一位驾驶人心存敬畏、严守法律底线。
唯有人的责任意识与技术进步同步提升,才能真正实现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