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宁强县法院严惩拒执犯罪 男子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被判刑

近日,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宣判,被执行人李小强因长期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据介绍,这是该院近十年来首次对拒执犯罪作出定罪判刑,对同类行为具有警示作用。 案件源于两起民间借贷纠纷。2022年7月,宁强县人民法院判决李小强应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借款人王杰偿还本金二十万元及利息19575元,共计219575元。2025年1月,法院再次判决李小强向借款人李明明偿还借款51700元。两份判决生效后,李小强均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 问题的关键在于其拒不执行的主观故意。王杰和李明明分别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依法向李小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其始终未履行。经查,李小强还通过隐瞒收入、转移资产等方式逃避执行。查询显示,2022年7月至2025年7月期间,李小强工资收入共计111724元,其中用于网络游戏充值、抖音打赏及购买彩票等支出合计51278.93元。对应的情况表明,其并非无力偿还,而是有能力执行却拒绝执行。 为规避资金监管,在法院冻结其微信及支付宝账户后,李小强使用母亲李小梅的手机号码注册支付宝账号。2022年11月至2025年5月期间,该账户收款17734元,用以隐匿真实收入。 面对其拒执行为,法院依法采取了逐步加严的措施,先行实施司法拘留,但李小强仍不履行。2025年6月19日,宁强县人民法院将其涉嫌拒执犯罪的证据材料及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启动刑事追究程序。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危害明显:一是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导致胜诉权益难以兑现;二是破坏社会诚信与交易秩序,削弱公众对法治的信赖;三是损害司法权威,使生效裁判难以落地。 案件出现转机是在2025年6月之后。面对刑事追究压力,李小强态度转变,先后向宁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缴纳执行款53000元,并于2025年7月16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审理过程中,其多次表示认罪悔罪,并继续缴纳执行款70000元。 2025年12月23日,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对李小强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小强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形,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判决在依法惩处的同时,也综合考虑了其认罪悔罪和主动履行情况。 宁强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依法移送线索并追究刑责,对拒执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维护了司法权威,也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该案也折射出执行工作中仍存在个别被执行人抱有侥幸心理、规避执行的现实。对此,需要改进执行机制,强化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并加强法治宣传和诚信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履行义务。

生效裁判的权威,体现在执行的力度与兑现的速度;对拒不执行行为依法惩治,是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对社会诚信与规则秩序的维护。守法履约是底线,规避执行终将得不偿失。让每一份判决真正落地见效,既需要司法机关持续强化执行和衔接追责,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诚信为本、守法为要”的基本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