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节”给女职工发福利不算工资总额里面的写明白了就另当别论了

给乐昌各位姐妹说个事儿,3月8日那天,咱们能放半天假。这次妇女节刚好碰上周日,也没有补假。有些网友说,这“四舍五入”也就等于没放假。不过也有人问,女职工能不能在工作日补休,当天加班工资又该怎么算?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妇女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碰上周末就不给补假了。类似的情况还有,青年节是5月4日,14岁以上的青年能放半天;儿童节6月1日,14岁以下的孩子能放一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半天。再说工作安排,如果在3月8日那天给大家安排加班,这加班工资是咋算的呢?按照规定,如果是单位组织庆祝活动或者正常上班的话,单位得给大家发工资报酬,但不用给加班费。如果是在星期六、星期日加班工作的话,那得按休息日来算加班费。还有一个事儿是关于福利的。用人单位有没有义务给女职工发福利呢?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妇女节”给女职工发的福利不算工资总额里面的。所以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用人单位非得发福利。但如果劳动合同里有约定或者单位规章制度里面写明白了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