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发布首批志愿服务组织“白名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夯实社会公信力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也是完善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志愿服务发展迅速,组织数量持续增长,但规范管理、质量评估诸上仍有短板。为回应这些问题,济南市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有关要求,启动志愿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建立志愿服务组织“白名单”制度,作为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抓手。此次公布的首批“白名单”共包含十六支志愿服务队伍,覆盖领域广、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其中,既有聚焦生态文明建设的“壹起爱自然”志愿服务队,也有服务国际交流的“一带一路”外籍留学生志愿服务队;既有参与基层治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团,也有传承红色文化的“薪火”志愿服务队和“泉映初心”志愿服务队;既有提供法律援助的专业志愿服务队,也有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书香泉城”文化志愿者服务队。首批入选名单说明了志愿服务的多样形态,覆盖社会治理、文化传承、民生服务等多个重点领域。建立“白名单”制度,关键在于规范与引导。通过对志愿服务组织开展评估并予以认可,有助于树立标准和示范,带动更多组织与志愿者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同时,“白名单”也是维护志愿服务公信力的重要机制,有利于提升公众信任,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需要强调的是,济南市实行的是动态管理机制,而非固定不变的静态名单。市委社会工作部表示,将依据相关标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组织纳入“白名单”,并对不符合条件的组织予以移出。动态管理既强化了制度约束,也为组织改进提升提供了方向,推动其持续提高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为保障制度落实,济南市同步完善监督机制。各区县委社会工作部均公布监督电话,面向社会接受监督与举报。通过公开透明的社会监督渠道,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维护“白名单”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志愿服务的规范化发展,关系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也关系到社会治理效能的增强。济南市此次探索既是对中央政策的落实,也是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实际举措。下一步,如何在严格标准与鼓励创新之间把握尺度,持续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仍需继续研究与实践。这既需要政府部门依法依规、科学监管,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参与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