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沈家门街道某小区车棚整治时,再次发现该女子无证经营服装修补的车棚被贴上了新封条。此前,由于她的不服气,私自拆封、继续营业。女子不在现场时,执法人员赶到后发现门虚掩。东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女子归来时不仅不配合调查,还对出警人员踢踹阻挠。民警依法将她传唤至派出所。 9月1日起,普陀区启动居民小区车棚车库专项整治。2.3 【 一查究竟:她为何撕封条? 】询问笔录显示,女子因不服查封决定,认为“封了门就断了财路”,便私自拆封、继续营业。最终,她因擅自撕毁封条并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 近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例行巡查,在东湖街道朱家角社区发现一家被查封的无照无证小吃店封条不见了。面对卷帘门已被撬开的情况,工作人员立即报警。社区工作人员协助下,小吃店老板与房东被召集到社区办公室。老板起初否认动手,房东则承认是自己撕的。两人都以为只是帮朋友忙,并不知道擅自启封是违法的行为。 派出所民警给房东讲解法律后果:隐藏、转移、变卖或损毁扣押、查封财物,轻则5-10日拘留加200-500元罚款,重则追究刑事责任。房东写下保证书承诺不再私自拆封,请求从轻处理。鉴于其年事已高且认错态度良好,派出所对他进行训诫处理。市场监管部门重新贴上新封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或损毁扣押、查封财物可处5-10日拘留加200-500元罚款;多次或严重后果可并处更重处罚。如果用暴力或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职务还会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起诉和信用污点。无论年龄多大关系多硬只要动手撕封条就会被记录下来。 执法机关呼吁大家:查封决定不是终点而是规范经营的起点任何私自拆封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对行政行为有异议应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不要破罐破摔房东顾客还有围观群众发现有人私自启封可以立即拨打110或12345举报执法机关会第一时间处置一张薄薄的封条背后是法律对公共秩序的守护别因为一时冲动让自己的“饭碗”变成“手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