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海关近日公布行政处罚决定,对青岛开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40万元;该案凸显进口贸易中原产地证书管理的关键作用,也提醒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海关规定,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根据海关调查,青岛开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2024年7月至11月期间,以一般贸易方式向龙口海关申报进口4票石油焦,共计18457.781吨,货值7615.64万元人民币。公司申报原产国为印度尼西亚,并提交编号为0002613/KDM/2024的原产地证书,申请适用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下的优惠税率,协定关税税率为零。
优惠政策旨在促进贸易往来、释放制度红利,但并不等同于“自动适用”;该案提示外贸企业:合规不是负担,而是竞争力。只有把原产地规则等基础制度落实到位,才能将协定优惠转化为稳定、可持续的经营收益,也有助于维护公平透明的国际贸易环境和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