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财产类犯罪直接侵蚀群众安全感、获得感,是社会治理的痛点之一。
从司法数据看,2021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新收一审侵犯财产犯罪案件127.3万件、审结127.1万件,表明此类犯罪仍保持较大体量。
尤其是诈骗犯罪多年位列新收刑事案件前列,近五年呈现“低位回升、持续高位”的态势:一审新收诈骗刑事案件从2022年的5.2万件回升至2024年的9.4万件,2025年仍达9.3万件。
与此同时,与上游犯罪紧密关联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持续增长,五年一审受理28.6万件、审结28.5万件,反映出赃款“洗白”“变现”链条的活跃程度不容忽视。
原因:一是作案手法迭代快、传播成本低。
虚假投资理财、虚假销售、冒充客服等传统高发模式仍在延续,且更具“场景化”“剧本化”特点,容易在短时间内骗取信任。
二是新兴技术降低了“仿真门槛”。
深度伪造、换脸等技术被用于伪造身份、制造“可信证据”,叠加实时通话、社交平台等高频场景,显著增强欺骗性。
三是黑灰产工具链强化了规模化作案能力。
犯罪分子利用“引流脚本”“推广工具”等智能化手段,以虚假宣传、利益诱惑、情感操控等方式精准筛选目标,实现低成本、高效率扩散,导致诈骗更隐蔽、更难追溯。
四是上下游分工细化推动链条化、产业化。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由传统销赃演变而来,在电信网络诈骗等上游犯罪高发背景下,转账“跑分”、账户买卖、虚拟资产转换等方式不断翻新,使赃款快速分层、转移、套现,增加了追赃挽损与证据固定难度。
影响:从个体层面看,受害者财产损失往往叠加精神压力,部分群体还可能陷入借贷、失业等连锁风险;从社会层面看,诈骗对社会信任与市场秩序形成冲击,消耗治理资源,影响营商环境与金融安全;从司法层面看,案件类型更加技术化、链条化,取证需要跨平台、跨地域甚至跨境协作,对审判能力、证据规则适用、财产追缴机制提出更高要求。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关联犯罪的增加,也提示治理不能只盯上游,更要切断“变现通道”,否则打击效果将被“洗白环节”对冲。
对策:依法从严惩治、精准打击是维护群众财产安全的重要抓手。
人民法院五年审结侵犯财产犯罪案件127.1万件、审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28.5万件,释放出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零容忍”的鲜明信号。
下一步治理应更加注重“全链条”与“系统性”:一方面,审判环节强化对新型证据的审查判断,围绕技术伪造、远程操控、数据链路等关键事实固定证据,提升对智能化犯罪的识别与裁判能力;另一方面,与公安、检察、金融监管、通信管理、互联网平台等形成协同机制,在账户治理、资金流监测、异常交易预警、涉诈信息处置等方面前移防线。
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行为,应强化对“跑分平台”、账户中介、地下钱庄式通道的打击,突出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减少被害人损失。
同时,强化普法宣传与风险提示,聚焦投资理财、兼职刷单、冒充客服等高发场景,提升公众识骗防骗能力,推动形成“技术防控+行业治理+公众参与”的综合格局。
前景:随着数字经济发展与新技术扩散,诈骗等财产犯罪的“智能化、跨域化、链条化”趋势仍可能延续,犯罪对抗将从单点打击转向体系较量。
可以预期,司法机关将继续以依法严惩为主线,在规则适用、证据标准、财产追缴等方面不断完善,推动打击治理向源头预防、全链切断、综合施策升级。
尤其是在赃款追踪、资产冻结、跨区域协作等环节的制度与技术能力提升,将成为遏制犯罪再生的重要变量。
只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压缩犯罪获利空间、提高违法成本,侵害群众财产安全的高发态势有望得到进一步遏制。
财产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人民法院过去五年在打击侵犯财产犯罪中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面对诈骗犯罪手段不断升级、犯罪形式日益复杂的新形势,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执法、防范的协同配合,既要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分子,也要加强对人民群众的防范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的良好氛围,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