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走访茂名市中心多条主干道发现,夜间交通中存在两类突出的灯光使用问题,正在成为威胁道路安全的"隐形杀手"。 远光灯滥用成为普遍现象。在油城路、双山路、站前路等路段的调查显示,近七成驾驶人无视交通法规,夜间行驶时不分路况一律开启远光灯。一位市民向记者反映,他在油城路行驶时遭对向车辆远光灯照射,瞬间陷入完全失明状态,下意识打方向盘险些与同向摩托车相撞。类似的险情在市区各主干道频频上演。 对于滥用远光灯的原因,一些驾驶人辩称是出于安全考虑。有司机表示,由于部分摩托车夜间不开灯,突然从巷口窜出,只能通过强光逼迫对方显形。然而,交警部门指出,这种所谓的"自我保护"实质上是将风险转嫁给他人,一旦判断失误就会导致两车相撞甚至行人伤亡的严重后果。被远光灯照射的驾驶人普遍出现短暂眩光现象,对距离和速度的判断严重失真。若此时行人横穿马路,驾驶人往往要到最后一秒才能察觉,制动距离严重不足。 黑灯行驶问题同样触目惊心。记者走访发现,市区文化广场、迎宾路、双山路等路段,大量摩托车在夜间行驶时不开启任何灯光。在文化广场红绿灯口,仅数十秒时间内就有三四辆摩托车在绿灯放行时未亮灯通过。在小区出入口等光线较暗的区域,摩托车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行人过街只能依靠听觉和运气。 摩托车驾驶人对黑灯行驶的解释五花八门。有人声称灯泡损坏,懒得维修;有人认为路灯充足,不开灯也能被看到;更有人为省电而关闭灯光,担心电池亏电影响回程。但交警部门明确指出,这些理由都不成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夜间行驶必须开启前照灯,否则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将完全由驾驶人承担。 灯光使用不规范的危害已有数据支撑。外地媒体曾进行模拟测试,在心理准备充足且提前踩刹车的理想条件下,假人目标仅在七米距离才可见,最终制动距离被"缩水"至一米。若实际行驶速度超过四十公里每小时、路面湿滑或雨天条件,这种"幽灵"行人随时可能升级为致命悲剧。研究数据表明,不开灯行驶的事故率比开灯行驶高出七倍以上。 灯光的本质功能是让周围车辆和行人在第一时间发现你,而非照亮自己前方的路面。交警部门已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在查处酒驾的同时对灯光使用进行逐一检查,对违规远光灯使用者进行纠正和口头警告。仅半小时内就劝阻了十八起违规行为。 交警部门更明确了规范用灯的具体要求:市区有路灯照明时,一律禁用远光灯;只有在无路灯、车流稀少的路段才可合理使用;与对向车辆会车时应提前一百五十至二百米切换近光灯;大雾、雾霾等恶劣天气禁用远光灯;夜间行车无论路面多亮,都必须开启前照灯;雾天应同步开启前后雾灯。
夜色之下,灯光不仅是照明工具,也是交通参与者之间的“信号”;不当使用远光灯,可能让他人瞬间失去判断;侥幸不开灯,则可能让自己变成难以及时识别的风险源。把灯光用对、把规则守住,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道路公共安全负责。只有让每一辆车都“亮得恰当、亮得及时”,夜间出行的安全才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