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法律对餐饮敲诈勒索犯罪一直严厉打击,可还是有人变着法子钻空子。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这三家部门就联合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专门来说说怎么管好职业索赔的人,苏某这个案例就特别有代表性。 咱们来看一下苏某的情况,他在2024年1月就因为敲诈勒索餐饮商家被行政拘留过一回。但他这人心眼儿不坏,没想着改好。到了当年3月和4月,他跑到北京好几家餐馆吃饭,先往菜里偷偷放蟑螂,然后就跟老板说吃出了虫子,拿举报商家违反食品安全法当借口,先后五次索要免单和赔偿。 前四次他都成功了,一共捞了1663元。商家把这事反映给了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马上就去后厨看卫生情况,还调取了监控录像和投诉数据。一查才发现,苏某干的坏事可不少,这分明是敲诈勒索犯罪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就赶紧把案子移交给了公安。 公安立案侦查没几天就把苏某给抓住了。检察机关随后以敲诈勒索罪对他提起公诉。法院审理的时候认为,苏某纯粹是想非法占有别人的财物,多次敲诈勒索已经构成犯罪。按照相关解释规定,他一年内因为这种事受过行政处罚,虽然这次涉案金额没达到普通的“数额较大”标准,但还是能认定为“数额较大”。 后来法院考虑到苏某到案后认罪态度不错,也把赚的钱都退了回去,还取得了部分被害人的谅解,再加上他的情节比较轻、估计也不会再犯了,最后就判了他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还罚了三千元罚金。 这次处理案子的过程也显示出行政执法跟刑事司法衔接得非常顺畅。市场监管部门平时盯着线索不放一有问题就移交给公安;检察机关马上跟进审查起诉;审判机关准确适用法律。这种“行政查处—刑事打击”的联动方式给咱们整治恶意索赔提供了一条好路子。 三部门在发布这个案例时也说了,这种行为不光坑商家的钱,还假装出食品安全问题吓唬人、制造恐慌、破坏经营环境。通过苏某这个案子我们要明白:在吃饭时故意搞出“安全问题”去要挟商家的,那绝对不是正常维权,而是犯法的事!“苏某敲诈勒索案”的处理结果也给咱们一个明确信号:不管是谁,想用非法手段赚钱、扰乱市场秩序都得受到法律制裁。 司法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以后还会继续加强合作,把那些职业化、搞串联的恶意索赔给打下去。咱们大家伙儿也要增强法律意识一起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