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警方摧毁“外挂”抢票黑产链条,网络“黄牛”被依法追责震慑市场乱象

问题——“黄牛”借技术手段升级,扰乱购票公平。随着互联网票务系统普及,文艺演出、体育赛事以及交通出行等领域的票务需求更集中,一些不法分子从传统“人工代抢”转向利用软件脚本、外挂程序等方式“批量抢票”,再通过加价转售、捆绑服务等方式牟利。这类行为常以“技术服务”作掩护,实则破坏平台交易规则,挤占普通消费者的购票机会,并对网络安全和市场秩序造成影响。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技术门槛降低,形成灰黑链条。据警方通报,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仓开发制作专门抢票软件,并组织他人配合实施抢票、转售等活动,非法获利共计8万余元。其作案手法包括使用特定工具绕过票源网站服务器防护,非法获取存储服务器内的核心数据,并据此提高抢票成功率。业内人士指出,热门票务往往具有“瞬时高峰、稀缺性强、溢价空间大”等特点,在高利润诱导下,外挂工具、账号批量化以及支付与转售渠道容易被串联,形成“开发—代抢—分销”的链条化运作。 影响——既损害消费者权益,也埋下网络安全风险。一上,外挂抢票凭不正当技术优势挤占正常购票通道,导致“秒空”“排队无果”等情况,削弱消费者体验与市场信任;另一方面,绕过平台防护、非法获取系统数据触及网络安全底线,可能引发数据泄露、系统负载异常等连锁风险,影响平台稳定运行。从更深层看,“网络黄牛”通过非法手段制造人为稀缺,推高票价、扰乱价格形成机制,不利于文化消费与体育产业健康发展。 对策——依法严打与综合治理并重,压缩违法空间。案件处置方面,警方介绍,2026年3月3日,犯罪嫌疑人张某仓已被依法提起公诉;蔡某洁、蔡某基、张某露、吴某敏等4人依据涉案情节由属地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法律层面,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有关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系统数据,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伪造、编造、倒卖各类有价票证等行为明确了相应处罚。治理层面,受访人士认为,平台需加强风控与反爬策略,完善实名制与账号异常行为识别机制,强化对批量注册、异常支付、异常访问等风险特征的拦截;同时,推动演出赛事主办方优化售票规则与分配机制,提高信息透明度,减少可被利用的漏洞。针对外挂开发与传播环节,还应加大对相关黑灰产的全链条打击力度,形成源头治理与末端惩治的合力。 前景——从“个案打击”走向“常态治理”,维护公平与安全。当前,数字化消费场景快速增长,票务抢购与网络攻击手段也呈现对抗升级趋势。多地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表明,对“网络黄牛”的治理正从阶段性打击向常态化监管延伸。下一步,随着跨部门协同、平台技术防护与司法惩治力度持续加大,外挂抢票等违法行为的成本将不断上升,市场秩序有望深入规范。同时,公众法治意识的提升也很关键——通过不明渠道购买“高价票”“代抢票”,同样可能面临权益难保障、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应尽量选择正规渠道理性购票。

技术本应服务于社会生活——但一旦被用于非法牟利——必将受到法律追究。南通警方此次行动对涉及的违法犯罪形成震慑,也提示社会各方:在数字化时代,维护网络安全和市场秩序,需要平台技术防护、法律惩治与公众风险意识共同发力。只有这样,技术带来的便利才能真正惠及更多人,而不是沦为少数人牟利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