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浮现 12月29日17时20分许,张家界永定区某小学家长在参与校门口交通疏导执勤时,突发身体不适倒地,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当地教育、卫健、公安三部门联合介入调查,但关于校方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争议持续发酵。
深层诱因 据了解,涉事小学实行"家长护学岗"制度已逾两年,主要依靠家长志愿者在上下学高峰时段维持秩序。
法律专家指出,此类活动虽标榜自愿原则,但实际操作中易出现隐性强制:部分学校通过班级群接龙、轮值表公示等方式形成群体压力,使家长陷入"被自愿"困境。
更关键的是,多数学校未对参与者进行健康筛查或风险告知,急救设备配置、应急预案制定等基础保障普遍缺失。
责任辨析 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王逸芸律师分析,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群众性活动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需重点核查三方面:校方是否评估执勤环境安全系数、是否配备应急救护资源、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施救措施。
若存在管理疏漏,即便家长签署自愿协议,学校仍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校方已尽审慎义务,则可能基于公平原则给予人道补偿。
制度反思 "护学岗"作为家校共治的创新实践,其初衷是缓解校园周边交通压力。
但多地出现将本属校方的安全管理责任转嫁家长的现象,暴露出三大隐患:一是权责界定不清,部分学校将志愿活动异化为责任转移工具;二是保障机制虚设,超过75%的学校未对志愿者进行基础急救培训;三是监督评价缺位,教育部门对基层学校"护学岗"实施标准缺乏统一规范。
改进路径 业内专家建议构建三级防护体系:教育部门应出台《护学岗操作指引》,明确健康告知、岗前培训、保险购买等强制性要求;学校须建立志愿者动态健康档案,配置AED除颤仪等急救设备;家长委员会可引入第三方评估,对执勤时长、强度等关键指标进行听证。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李明指出,深圳、杭州等地试点的"专业保安+家长辅助"模式值得推广,既能保障专业性,又可避免责任错位。
“护学岗”体现的是守护孩子平安上学路的共同愿望,但共同愿望必须以明确责任与完善制度来托底。
把好“自愿”的边界、补齐安全保障的短板、让治理回归专业与规范,既是对逝者的应有告慰,也是对更多家庭、更多校园的现实保护。
只有让每一份善意都在规则中被尊重、在保障中被守护,社会协同才能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