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拟在50个城市试点有奖发票制度 首批涵盖四大直辖市及重点经济区域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通知要求,三部门近期完成了有奖发票试点城市评审。经评审,拟确定50个城市为首批试点地区,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月2日。试点城市分布较为均衡、覆盖面广: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个直辖市全部入选,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五个计划单列市也纳入试点范围;同时涵盖石家庄、邯郸、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等东北地区城市,南京、无锡、苏州、湖州、绍兴等长三角城市,以及郑州、武汉、广州、成都等中西部区域中心城市,共计41个地级市。整体来看,试点覆盖主要经济增长极和消费中心,具有一定代表性。

发票虽小,却连接消费者权益、企业诚信与国家治理。有奖发票试点既是对市场秩序的制度补强,也是对社会共治能力的一次检验。让交易有据可查、让消费更安心,才能在日常细节中积累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随着公示推进与试点落地,各地能否在激励与约束之间把握尺度、在便利与安全之间找到平衡,仍值得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