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峰医院火灾案一审宣判 19名责任人获刑

2月2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汪文杰等1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刑期从二年至六年六个月不等。该判决标志着这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进入司法追责新环节。

这起火灾事故代价惨痛,也为公共安全治理敲响警钟。只有通过法治厘清责任、完善制度堵住漏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才能筑牢安全防线。特别是医疗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绝不能以任何理由牺牲安全底线。生命至上,容不得半点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