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月1日发布公示,拟对已故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中心主任贺娇龙追记大功奖励。
这一决定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评议推荐、人社厅审核后作出。
贺娇龙长期致力于新疆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在推动区域特色农业产业化、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其工作成果直接促进了新疆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为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此次追记大功,既是对逝者工作的充分肯定,也体现了自治区对农业领域专业人才的重视。
根据公示安排,社会各界可在2026年2月6日前通过书面形式向自治区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意见。
主管部门强调,反映情况需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确保调查核实工作顺利开展。
这一程序既保障了奖励评定的公正性,也维护了事业单位表彰制度的严肃性。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表彰具有多重意义。
从政策层面看,这是新疆落实国家新版事业单位考核规定的具体实践;从行业发展看,凸显了农产品品牌建设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地位;从人才激励看,为基层农业工作者树立了标杆。
近年来,新疆持续推进特色农产品"走出去"战略,需要更多像贺娇龙这样的专业人才深耕一线。
贺娇龙同志拟获记大功奖励,既是对其个人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新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重要性的深刻认识。
在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的新时代背景下,像贺娇龙这样扎根农业领域、勇于创新进取的工作人员,正是推动新疆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这一奖励决定将进一步激励更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立足岗位、担当作为,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