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引发的纠纷法院判李明不用赔

刘晓云写了一篇新闻,讲的是漏水引起的纠纷。楼上张恒和楼下李明本来关系挺好,但因为一次漏水把关系闹僵了。李明家里被淹了,他觉得是张恒浇花没关水龙头的缘故。物业当时确认了情况并关掉了水阀。后来李明找媒体曝光这件事,还在镜头前吐槽,说张恒在公共区域圈地当自家花园,导致他家总被淹。报道出来后网友们都给李明加油打气,骂张恒的也不少。张恒觉得自己的名誉受损,就把李明告上法庭要求赔礼道歉和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法庭一审驳回了张恒的诉求,张恒不服上诉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也维持了原判,判李明不用赔。刘晓云介绍说,这个案子是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都确认李明没有直接发表贬损张恒名誉的言论。法官提醒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随意侮辱诽谤别人会犯法。 法院认为名誉权是保护社会评价不被侵害的。法律规定要构成侵权得符合几个条件:有损害行为、社会评价降低、这两者有因果关系还有加害人有过错。这个案子里李明只是反映漏水问题并通过媒体曝光,并没有直接贬低张恒的名誉。所以法院判张恒败诉。张恒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庭审中视频里张恒的脸被马赛克处理了,报道也没透露他个人隐私和信息。评论区里那些骂人的话也不是李明直接发的。法官再次强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大家说话要注意不要随便侮辱诽谤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