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从事糕点加工销售的个体工商户通过政务平台咨询:家庭作坊与集贸市场摊位不同一地点,但都在同一监管辖区内,是否需要分别办理营业执照。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3月6日的答复对此问题作出明确说明,也为类似经营者提供了操作依据。现行登记制度允许个体工商户在登记机关辖区内登记多个实体经营场所,这一安排源自2014年修订《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时确立的“一照多址”原则。需要注意的是,政策也设有例外:如经营范围涉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前置审批事项,涉及的场所仍需按规定另行审批。不过在实际经营中,涉及前置审批的个体工商户比例不足5%,大多数经营者可直接适用“一照多址”。针对咨询中提到的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总局更解释:该事项属于后置要求。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销售预包装食品可先办理营业执照,再按规定完成备案,不作为登记的前置条件。这一说明也回应了经营者对“先办证还是先办照”的疑问,与“证照分离”的改革方向一致。业内专家认为,“一照多址”带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上:一是减少重复办理带来的时间和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二是通过经营场所清单化管理,便于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三是更适配餐饮加工、手工制作等“前店后厂”类小微经营模式,提升经营灵活度。随着新业态增长,多地也在探索更灵活的登记路径:浙江推行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广东试点集群注册,北京允许共享地址登记。此次答复既对各地实践作出进一步规范,也传递出继续优化登记服务的信号。有业内人士透露,下一步或将研究扩大“一照多址”的适用范围,并探索跨辖区经营登记的解决方案。
个体工商户在稳就业、保民生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经营形态日益灵活的背景下,如实登记多处经营场所、按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是守住合规底线的关键;同时,持续完善便利登记与精准监管的衔接机制,也有助于改善营商环境,更好守护群众“舌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