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再上调10元 91.6万群众共享发展红利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宣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实现新一轮上调。

从2026年1月1日起,该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统一提高10元,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31元调整至341元,目前已足额发放到位。

这一调整涉及面广、受益人数众多。

据统计,全市约91.6万名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将直接受益于此次提标政策。

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基础养老金的提升直接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的生活保障水平,体现了长沙市委、市政府对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

从历史纵深看,长沙市城乡居保制度建设成效显著。

自2010年全市统一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基础养老金标准实现了大幅提升。

从最初的每人每月60元,逐步上调至现在的341元,增长幅度达到468%,充分体现了制度的完善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

目前,长沙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已位列全省第一,在全国同类城市中也处于较高水平。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基础养老金,由政府财政保障,同一统筹区内标准一致;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

这种设计充分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鼓励参保人员提高缴费档次和缴费年限。

为了让参保人员获得更高的养老待遇,长沙市建立了完善的缴费补贴机制。

参保人员逐年缴纳保费可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均全额计入个人账户。

以最高缴费档次为例,若参保人员按每年6000元的最高档次缴纳15年保费,每月可领取约988元的养老金,这对于城乡居民的养老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具有较大的缴费选择空间。

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灵活选择缴费档次,有需要时还可以对以往年度进行提档补缴,充分体现了制度的人性化设计。

专家建议,参保人员应当树立长期缴费意识,选择"高档缴费、持续缴费"的方式,更加充分地享受政策红利,为自己的养老生活奠定坚实基础。

养老保障的温度,体现在每一次看得见、算得清、拿得到的待遇增长中。

把基础养老金“底线”抬高一小步,往往能带来民生福祉的一大步。

持续完善制度设计、增强缴费激励、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才能让“老有所养”的承诺更可持续、更有质感,也为城市高质量发展夯实更坚实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