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犬未系绳扑倒六旬老人致伤残 法院判赔22万元 新法实施后类似违规行为将面临更严处罚

近期,一起遛犬未拴绳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引起关注。根据裁判文书,2023年10月1日,河北保定某小区院内,犬主孙某遛金毛犬时未采取拴绳等安全措施,犬只扑倒同在小区遛狗的陈某,致其倒地受伤。医院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陈某住院治疗22天。经司法鉴定,陈某构成九级伤残。法院一审判令犬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4万余元;二审考虑到陈某已达退休年龄且未能证明因伤导致收入减少,对误工费予以调整,最终判赔22万余元。

犬只伤人案件不仅是一起民事纠纷,更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深刻警示;在法治框架下,强化责任追究与制度执行固然重要,但培育文明养犬的社会氛围同样不可或缺。此案的判决为类似事件提供了法律参照,也为推动养犬文明迈出了坚实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