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雪季纠纷频发 自甘风险不能成为"挡箭牌"

随着冰雪运动持续升温——各地雪场迎来客流高峰——然而滑雪过程中的碰撞事故也呈现多发态势。日前某雪场发生的熟练滑行者与初学者相撞致伤纠纷,引发社会对滑雪运动风险管控与法律责任划分的广泛讨论。 滑雪运动因其速度快、地形复杂等特点,天然具备较高危险性。据部分滑雪爱好者反映,雪道上常见违规停留、突然变向、超速滑行等危险行为,而许多初学者对国际通行的“前方滑行者优先”“控制速度主动避让”等核心安全准则缺乏认知。这种规则意识薄弱与技能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成为事故频发的重要诱因。 针对事故责任认定问题,法律专家指出需准确把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甘风险”规则的适用边界。该条款明确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者,因其他参加者非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受损时不得主张赔偿。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若撞人者存在逆行滑行、酗酒上场、故意冲撞等明显违规行为,或雪场未履行合理警示救护义务,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目前我国虽未出台专门滑雪安全管理法律,但已构建多层次规范体系。《全民健身条例》明确要求高风险体育项目经营者履行告知义务,《国际雪联安全准则》与《中国滑雪场所管理规范》则确立了行业通行标准。不容忽视的是,雪场通过门票背面、公告栏等途径公示的规则对参与者具有约束力,违规行为将成为责任划分的关键依据。 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一环,雪场经营者需落实安全保障义务。具体包括取得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许可,配备持证救援团队;在陡坡、弯道等危险区域设置醒目标识;定期维护雪道设施并建立应急响应机制。若因设施缺陷或管理疏漏导致事故发生,经营者将承担直接责任;对于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雪场也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展望未来,随着“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战略深化,滑雪运动大众化趋势不可逆转。业内专家建议,应加快推动滑雪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将基础规则培训纳入入场前置环节;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针对性意外险种;同时探索建立雪场安全评级制度,通过行业自律与监管协同构建全覆盖的安全防护网络。

滑雪安全需要参与者、经营者和监管部门共同努力。完善法规、提升安全意识、强化管理缺一不可。参与者应学习规则、遵守纪律;雪场要切实履行安保责任;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只有形成合力,才能让滑雪运动在安全的前提下健康发展,让更多人享受冰雪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