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院处理了一起供水公司捆绑收费的案子,吴某申请用水时,被迫把2500元“水表费+安装费”一次性交了,还签了一堆合同。他不想签个人安装协议,想自己买水表,结果公司不给退钱也不给水。法院认定这是捆绑交易,供水公司垄断了市场,所以判决退还2500元并支付利息,还要赔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这个案例给公用企业划出了红线,初装、开户环节强制捆绑材料就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另一起是砖瓦协会胁迫停产的案件。张某某在Y市开砖瓦厂,被协会发起人威胁要取消会员资格。他只好加入协会并签订《停产整改合同》,还得停产几个月。张某某没拿到扶持费还赔了本,就把协会告上了法庭。一审法院判赔偿33.6万元“停产损失”和5000元合理开支。但最高法院撤销了这个判决,理由是实施垄断的人不能再分垄断利益的蛋糕。最高法院认为救济的核心是恢复竞争秩序,不是让违法者再捞一笔。 最高法院给行业协会和受害企业都划清了界限。谁参与垄断就得赔偿损失;谁想分垄断红利法院就不支持。对行业协会来说,胁迫企业签订排他协议会面临高额赔偿和信用污点风险;对受害企业来说也不能再指望“反向索赔”。这个案件堵住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索赔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