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有个姓陆的男子,因为感情上的事,拿刀捅死了人。这个案子最近闹得挺火,大家都在关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近给这个案子下了二审裁定,把上诉给驳回了,维持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一审法院判决陆某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 法院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发现,被告人陆某怀疑他老婆黄某跟庄某有不正当关系。于是就决定给庄某一点教训。在2024年6月的时候,陆某给黄某鞋里面放了个有监听功能的定位器。他用这个定位器听到黄某跟庄某亲密交谈的时候,情绪一下子就炸了。 到了6月16日中午的时候,陆某通过定位器又知道黄某和庄某在一块儿。他就把一把剔骨刀放在电动车后备箱里面。当天下午6点左右,他根据定位器显示的位置在深圳市宝安区的某路段找到了正在并排走的黄某和庄某。他拿着剔骨刀冲上去对着庄某背后和胸口连捅了两刀。 庄某当场就倒了下去,后来抢救无效死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陆某故意伤害别人身体健康导致别人死亡,所以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认定陆某犯罪后报警了并如实供述了主要事实构成自首。另外因为是家庭矛盾引发的案件,被害人也有一定责任。所以一审就判了陆某无期徒刑。 后来陆某上诉说自己是激情犯罪,被害人有错等等请求从轻处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详细审查后觉得陆某是有预谋的杀人,他把锋利的剔骨刀准备好来当凶器并且从背后袭击要害部位刺了两刀说明他主观恶性和危险性都很大。 虽然一审判决里已经考虑了被害人过错还有自首认罪等情节给予从轻处理但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觉得再进一步从轻处理就没理由了。二审期间虽然陆某愿意赔偿但是被害人家属明确拒绝接受赔偿并且不谅解所以这个也不能作为从轻处理的依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拒绝上诉。这个案子告诉大家感情问题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能用暴力去解决问题否则就是害人害己也挑战了法律底线遇到这种问题应该去找法律帮助或者心理医生或者基层组织调解千万别让冲动吞噬理智最后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