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实控人陈峰被罚450万元 涉嫌违规要约收购和信息披露违法

贝斯美16日晚间公告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陈峰存在两项违规行为:一是未依法履行要约收购义务。陈峰与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截至2024年8月29日合计持股29.37%。8月30日,陈峰通过他人账户增持3%股份,使总持股比例达到32.37%,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未履行。二是隐瞒持股变动情况,导致公司2024年年报和2025年半年报中实际控制人持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浙江证监局拟对陈峰处以警告及450万元罚款。

从农药厂销售员到上市公司掌门人,陈峰的经历曾被视为传统制造业转型的典范,如今却因违规付出代价。此案再次证明,资本市场容不得任何信息披露和股权变动中的"捷径"。对中国民营企业而言,只有将合规经营融入发展理念,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