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创新资源加速集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近期发布的“2025全球独角兽企业500强”榜单显示,中国企业上榜数量可观,其中浙江表现突出,折射出当地在数字产业、硬科技和创新生态方面的综合优势。
独角兽企业往往处于技术迭代快、商业模式新、风险不确定性高的前沿地带,如何为其成长提供明确、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成为各地提升竞争力的重要课题。
从现实看,数字经济的快速扩张也带来新的治理命题:生成式技术推动内容生产、传播和交易方式重塑,但著作权边界、侵权责任分配、平台治理标准等问题仍在演进之中;AI写作、算法推荐等工具广泛进入营销链条,虚假“种草”、不当竞争等行为更具隐蔽性;跨境贸易、供应链合作日趋频繁,涉外商事纠纷对时效与成本更加敏感。
新技术、新业态与既有规则之间的衔接空档,容易形成法律适用的“灰区”,也可能抬高企业合规成本和交易成本。
浙江的探索,着力点在于以司法裁判推动规则形成,以多元解纷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一方面,法院通过审判实践回应新类型纠纷对规则的迫切需求。
2025年,杭州互联网法院对全国首例生成式平台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作出判决,围绕平台在技术可行条件下应承担的合理注意义务、过错认定等核心问题作出明确,强调平台不能以“技术复杂”为由放任风险外溢。
该裁判思路的意义在于,将“应当为”与“能够为”纳入责任判断框架,为生成式服务提供者建立合规机制、完善审核与处置流程提供了参照,也为权利人维权提供了可操作的路径。
另一方面,司法对技术商业化应用中的诚信底线作出更清晰的价值宣示。
2025年8月,杭州中院二审宣判浙江首例涉AI技术商业化应用案,指出“技术中立”不等于“应用中立”,当工具被用于批量生成虚假营销文案、扰乱竞争秩序时,应当依法规制。
该案不仅划出了技术创新与市场秩序之间的边界,也释放出明确信号:鼓励创新不意味着纵容以技术之名突破诚实信用与商业道德底线,创新活力需要在公平竞争的轨道上释放。
在原因层面,浙江数字经济活跃、市场主体数量大、创新密度高,客观上使新类型纠纷“早发生、早集中”。
与此同时,企业对司法响应速度和裁判规则透明度的需求更为迫切。
为应对“无先例可循”的难题,浙江高院牵头组建全国法院首个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小组,汇聚产学研力量,为审判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并推动制度创新。
通过“以案促规、以规促治”,将个案裁判上升为可复制的治理经验,提升制度供给的前瞻性和一致性。
这些举措的影响,最终要落脚到营商环境的可感可及。
纠纷解决周期越短、成本越低、结果越可预期,市场主体信心就越稳定。
数据显示,2025年浙江法院妥善审结涉企案件63.8万件、审结涉数字经济案件5.4万件,在高强度案件量下保持对新业态纠纷的有效回应。
与之相互印证的是,浙江民营经济活力持续释放,相关榜单中浙江企业数量长期保持领先,反映出制度环境对创新创业的支撑作用正在累积。
针对企业“减时”“降费”的现实诉求,浙江把多元解纷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国务院近期公布《商事调解条例》,释放出进一步完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政策信号。
在浙江,商事调解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实践路径。
以桐乡一起涉外货款纠纷为例,在法院推动的涉外商事多元解纷机制下,法官与具备语言能力和专业背景的中立调解员协同,仅用3天促成纠纷化解,当事人避免了聘请专业涉外律师、翻译等高额费用,并减少了诉讼周期带来的时间成本,节省费用达10万余元。
对中小外贸企业而言,快速解纷意味着资金回笼、订单履约与信用维护,更能稳定预期、减少经营波动。
更值得关注的是机制创新的制度化推进。
面对开放型经济带来的商事纠纷增量,自2021年以来,在相关部门支持下,杭州开展市场化解纷试点,探索从单一公益调解向“有偿低价+公益托底”转型,引入律师、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更贴近市场需求的服务供给。
数据显示,该路径累计化解纠纷18.5万件,为市场主体节省成本超过14.8亿元。
2025年10月,浙江召开全省商事调解工作现场推进会,推动改革从试点走向全省,促进解纷资源更均衡配置,进一步减轻企业诉累。
展望未来,随着生成式技术持续迭代、数据要素加快流通、跨境电商与供应链金融等新场景不断扩展,纠纷形态将更复杂、责任链条将更长,对规则的精细化、可执行性提出更高要求。
浙江的经验表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既要“立规矩”,也要“降成本”,既要坚持保护创新,也要坚守公平竞争和权利保护底线。
通过持续完善新领域裁判规则、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健全多元解纷机制,有望进一步巩固创新生态优势,增强对全球创新资源的吸引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浙江法院在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实践中,既坚守了司法的公正底线,也展现了司法的能动作用。
从为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划定法律边界,到推进商事调解改革实现"减时降费",浙江法院正在用实际行动诠释如何在技术创新与权益保护、效率追求与公正维护之间找到平衡点。
这些创新实践不仅为浙江的独角兽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了稳定的法律预期,也为全国数字经济时代的司法保护提供了有益借鉴。
展望未来,浙江法院将继续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司法担当,为建设更加开放、更加公正、更加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